2023乡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推荐3篇)
2023乡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篇1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工作透明度,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进程,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建设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公正、便民、廉政、勤政为目的,通过全面实施政府政务公开,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改善行政管理,规范政务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率,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与和谐社会的全面推进。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依法原则。要结合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一律如实公开。
(二)全面真实原则。所有公开事项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严禁搞形式主义甚至假公开,防止失信于民。
(三)及时便民原则。要立足转变职能、强化服务和科学管理,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和单位办事。
(四)有利监督原则。政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有利于群众和社会各界实施监督。
三、公开主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单位。
四、公开内容
(一)乡镇政府及所属单位公开内容
1、政务活动公开。包括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乡级财政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干部工作岗位调整情况;政府承诺为群众要办的实事及完成情况;本乡镇内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2、办事政策依据公开。
3、土地使用管理公开。主要包括土地征用、租赁、承包、转让、划拨情况,村民宅基地规划、审批、划拨管理,乡村道路、水利工程、农贸市场、新办企业及教育、文化、卫生、敬老等公益福利事业建设用地情况等。
4、计划生育管理公开。主要包括年度人口计划安排及执行情况,计划生育指标审核、下达及执行情况,优惠政策兑现,违反计生政策对象处理情况等。
5、农民负担管理公开。主要包括农村税费减免政策的执行情况及筹资劳务等情况。
6、重大项目建设事项公开。主要包括文化、教育、卫生、乡村道路、水利、通讯等项目建设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
7、经济发展事项公开。主要包括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重要项目的安排和落实情况,招商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
8、救灾救济等资金及物资管理公开。主要包括救灾救济和捐赠款物的分配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确定和优抚优待标准执行情况。
9、扶贫项目的确定及资金使用。
10、其他应公开的事项。
(二)乡镇及所属单位对内公开内容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机关内部财务收支及审计情况,干部人事管理、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福利待遇、考核等次、职称评定情况,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五、公开形式
(一)设置政务公开栏,对应公开的事项进行公开;
(二)设置岗位桌牌或监督台,公开工作人员职责及监督渠道;
(三)通过简报、信息等刊物进行政务公开;
(四)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公开政府的政务活动;
(五)召开情况通报会、政策咨询会、质询听证会、民主评议会,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政务活动进行公开;
(六)有条件的乡镇可开设政务公开网页,通过网络公开政务活动;
(七)实行值班公示和首问负责制,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八)开通行政首长热线,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
(九)通过电子显示屏进行政务公开;
(十)印发办事指南,便民服务手册等宣传资料。
六、公开程序
(一)乡镇自行公开的政务事项,由各乡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实施,重大事项须报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开。
(二)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事项,要严格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全程接受监督。
(三)涉及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重要决策部署、重大工程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再进行公开。
(四)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建设单位应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设方案,并报县政府审定后公示;商业性开发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充分论证,经建设主管部门报县政府审定后再进行公示。
七、工作制度
(一)备案检查制度。各乡镇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及重要事项须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备案;政务公开的资料由公开单位存档备查;要加大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力度;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成功经验进行宣传、推广,对消极抵制、弄虚作假的典型事例予以曝光。
(二)责令公开制度。各乡镇政务公开内容要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予以更新,动态性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原则上每季度更新一次。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检查指导,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明确时限要求,限期予以纠正,确保政务公开的时效性。
(三)咨询查询制度。各乡镇要积极为公民提供除有保密规定以外的其他文件资料的咨询查询服务,除对要求提供文本的,可按成本收取工本费以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四)民主评议制度。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会代表、县政府政风行风监督员以及社会各方面的人士对乡镇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时效性进行评议;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相结合开展问卷调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责任追究制度。凡未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乡镇重要议事日程,组织领导不力,或者避重就轻,只公开一般事项,不公开重点事项,致使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到位,图形式、走过场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对不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或对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矛盾激化、群众集体上访等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人大监督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的工作机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机构,明确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并督促下属单位按本办法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实行政务公开考核责任制,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各乡镇政务公开的考核工作,各乡镇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下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考核。同时,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九、附则
本办法20xx年1月1日起执行,由县农村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3乡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经镇党委会议研究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县政务公开会议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根本要求,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
2、坚持全面真实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3、坚持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努力使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二、公开形式及内容
1、公开形式。主要是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公开栏包括政务公开栏、镇上开设政务宣传栏、平罗政府信息公开网、电子政务平台、设立公开意见箱。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与村务、居务密切相关的政务,根据公开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除在公开栏公开外,还采取会议、网络、通知单等各种形式分层次予以公开。
2、公开程序。镇政务公开按以下程序进行:(1)确定拟公开内容。按照有关规定,拟定公开的详细内容。(2)审查核定。将拟公开内容,视不同情况提交镇党委、镇人大会议、政府办公会议或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讨论审查核实。(3)实施公布。将经审查后的公开内容向群众公布。(4)征询意见。政务公开后,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公开中出现的偏差。(5)建立档案。每次公布的材料进行存档备查。各村、各社区 参照镇政务公开程序做好各自政务公开工作。
3、公开内容。要公开贯彻落实有关“三农”工作政策,粮食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农村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扶贫赈灾、征兵工作、土地征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减轻农民负担,各类涉农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审计情况,以及其他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农村和社区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对内还要重点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机关干部交流、考核情况以及其他需要向干部职工、信息网公开的重要事项。
三、监督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监督。调整和完善镇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明确监督内容和责职,发挥监督主力军作用。
2、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实行政府向镇人大报告工作制度,镇政府每年向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报告工作,内容主要为镇当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财政预决算等。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开。
3、完善各项制度监督。一是完善全镇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公开;二是实行预公开制度。镇机关、基层站所、各村、社区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时,应当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将方案予以公布。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进行调整、修改后,再将结果公开;三是实行定期审计制度。按审计局要求,接受对镇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和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并将审计结果公开。
4、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镇设立专项举报电话和监督信箱,认真收集群众意见,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并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处理,举报电话为6013731,监督信箱设在镇大门门房旁。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镇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冯 斌 城关镇党委委员、镇长
成 员:张爱娟 城关镇党委委员 副镇长
李晓军 城关镇党委委员 副镇长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党政纪委办公室。由张爱娟同志任主任,具体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日常工作,通过电子政务监察平台监督公开情况。李晓雪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各类材料的拟定、报批、定期在平罗政府信息网政务公开平台公开镇政府的相关工作录入、汇总和存档工作。刘斌负责民生服务大厅的相关工作,指导大厅工作人员开展日常电子政务工作。
为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电子政务平台公开工作内容的全面性,下一步将逐步向社区和村延伸。为此城关镇专门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
组长:雍海威
成员:张 瑞 王彦琴 陈新民 李建忠 呼爱忠
政务公开监督小组主要监督全镇的政务公开是否经常、规范、有序的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是否得到进一步落实,干部执行党纪政纪的自觉性是否进一步提高,政务事务的透明度是否进一步增强,通过电子政务监察平台监察是否定期在平罗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相关内容,是否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办理相关有业务,公开是否内容全面真实,结果公平公正等等。
镇党委政府把政务公开工作排上议事日程,并列入对各站办及村、社区年终考核。
2023乡镇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篇3
为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维护其合法权益,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目标;以现有政务公开工作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基础;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建立公开、透明、法治、服务型政府。
(二)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有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简化环节,方便办事,确保便民、高效、易行。
(四)健全机制,常抓不懈,落实长效工作机制。
(五)明确责任,强化监督,扎扎实实做好工作。
三、组织机构
成立推进三道水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各小组均有具体办公人员。
四、公开内容
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免予公开外,都进行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政府、乡直各单位和各村委会主动公开事项和内部公开事项。
(一)主动公开事项
1、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
⑴乡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各站所、村委会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具体制度;
⑵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
⑶本行政区域经批准的集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⑴影响公众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
⑵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
⑶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
⑷低保生活补助金、救灾物资的发放情况;
⑸政府实事工程的建设、管理及完成情况;
⑹水利开发及利用前景。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⑴乡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
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的方式、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
⑶重要专项基金、资金的使用情况;
⑷政府财政年度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
4、政府机构和人事
⑴乡人民政府、乡直各单位、各村委会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办公地址、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期限以及监督救济途径等情况;
⑵乡人民政府、乡直各站所、各村委会的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姓名、职责分工;
⑶政府机关的年度工作目标及其执行情况;
⑷政府机关负责人人事任免情况;
5、各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开的行政执法事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纪律,执法对象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执法的结果。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7、法律、法规对前款事项的公开权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内部公开事项
政府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内部财务收支情况,机关干部交流、考核情况及其他重要事项在干部职工中公开。
(三)免予公开的内容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4、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主体
乡党委、政府,乡直各单位、各村委会;学校、医院以及企业等公用事业单位也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
六、公开方式
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完善政府运行机制、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推行村务和厂务公开以及促进反腐倡廉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府网站、政务专栏、印发办事小册子等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各站所各单位要继续推广政务公开栏、政务信息专刊等公开方式,并结合各自实际,按照方便群众、提高效率的要求,重点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政情通报制度、政务公示制度、意见征集制度等。积极创新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对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对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做到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公开,并根据群众要求,实行事前、事后公开。
七、公开程序
凡需乡统一公开的重大政府事项,由乡推行政府公开制度领导组办公室就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等征求有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后,报乡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领导小组审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乡直各单位、企业需公开的信息,由各单位领导小组审定,报乡推行政府公开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公开;各村委会需公开的政务信息,由各村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乡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再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要公布方案,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修订完善后,再正式公开。有些重要事项,如政府财政预决算等,要经过人代会审议通过后再予公开;政府的重大决策、干部的任免、重大工程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要经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