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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签的代理合同推荐5篇

2023-02-02 11:33:02合同模板

我们的个人能力可以通过各种文件凸显出来,对于即将要准备的合同一定要认真对待,要想将合同写得更加规范,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梳理好自身的权益和义务,文秘帮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委托律师签的代理合同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委托律师签的代理合同篇1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办理本案的代理人。代理人依法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认真办理代理事项,并在没有法定意外因素的情况下,按时参加办理本案有关的活动。如代理律师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乙方应当另行指派律师继续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应当如实向代理律师叙述案情,主动提供有关证据资料。乙方如发现甲方有隐瞒事实及其他违法情况,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用全部不予退还。

四、乙方如单方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用全部退还甲方。甲方如单方终止合同,律师费用全部不予退还。

五、根据有关规定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在订立本合同时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小写:元)作为律师代理费用。乙方律师为办理本案所支付的差旅费用(包括交通、住宿、通讯等)元全部由甲方承担。

六、(1)甲方委托事项:

(2)委托代理阶段:

(3)乙方代理权限:

七、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按第六条第(2)项中约定的代理阶段终结时止。

八、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交由成都仲裁委员会裁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承办律师附卷一份。本合同附件为《委托人须知》,一式一份,由乙保管。

十、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邮编:

邮编: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手机:

手机:

e—mail:

e—mail:

网址:

网址: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律师签的代理合同篇2

委托人姓名:

签订时间:

承办律师:

?刑事辩护委托合同》

( )粤 律刑字第 号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邮:

乙方:广东同益律师事务??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76号富力盈隆广场十楼1002室 邮编:510623

电话:020-220_666 传真:020-220_688 电邮:

甲方因 涉嫌 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的辩护人。为此,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本所律师在上述案件中担任 的辩护人,进行下述程序的辩护工作(根据约定在“[]”内打“√”或“x”;“√”为委托事项,“x”为非委托事项):

[ ] 侦查阶段的法律帮助/咨询;

[ ] 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帮助/咨询;

[ ] 第一审诉讼的辩护;

[ ] 第二审诉讼的辩护;

[ ] 死刑复核程序的辩护;

[ ] 再审诉讼的辩护;

[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第二条 授权与指派

1、甲方对乙方的授权如下(根据约定在“[ ]”内打“√”或“x”;“√”

为授权事项,“x”为非授权事项):

[ ] 调查取证/申请调查取证;

[ ] 申请鉴定/重新鉴定、勘验/重新勘验

[ ] 会见与咨询;

[ ]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 ] 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 ] 出庭辩护;

[ ] 申请回避;

[ ] 代为进行和解;

[ ] 代为提起上诉/撤回上诉;

[ ] 代为控告、申诉;

[ ] 代为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 律师作为 的辩护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辩护律师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第三条 双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如实、客观、全面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案情,为乙方律师办理案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2)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或调查取证费用。

(3)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非法活动。

2、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在侦查阶段及审查起诉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① 查阅、了解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② 根据法律规定会见犯罪嫌疑人,依法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或其他法律帮助; ③ 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向

人民检察院反映意见;

④ 根据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线索,尽可能调查或申请人民检察院调查可能证明其无罪、罪轻等各方面的证据。

(2)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在法院第一审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① 查阅、了解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移送的主要证据复印件和相关材料; ② 会见被告人,了解其本人对指控的意见及对案情的叙述;

③ 按时出庭,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④ 根据被告人提供的线索,尽可能调查或申请法院调查可能证明其无罪、罪轻等方面的证据。

(3)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在法院第二审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① 查阅、了解本案的相关卷宗材料;

② 会见被告人,了解其本人对一审判决的意见及对案情的叙述;

③ 按时出庭,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并提交书面辩护词,或按照二审法庭书面审理的安排,向二审法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

(4)乙方辩护律师应按时出庭,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

(5)依法尽职尽责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其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其合法权益;

(6) 乙方应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甲方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承担保密义务;

(7)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接受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当事人的委托并为其辩护。

(8)乙方律师应及时向甲方口头或书面报告委托法律事务的办理情况(公、检、法机关确定密级的案件材料除外)。

(9)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换已指派的律师。

第四条 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工作费用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共计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角 分(¥ )整,并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支付。

2、甲方按照如下约定向乙方支付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根据约定在“[ ]”内打“√”或“x”;“√”为选择方式,“x”为非选择方式):

[ ]实报实销:选择该方式的,甲方应当在乙方提出报销申请之日起 日内据实报销;

[ ]包干:选择该方式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共计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角 分(¥ )整,并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

3、乙方律师办理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

4、支付方式:甲方可采用现金、转帐或者支票方式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及其他工作费用。采用现金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当在乙方办公地点将款项直接交付给乙方财会人员;采用支票支付方式的,收款人为“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采用转帐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当将款项付至乙方指定的如下帐号:

乙方户名:广东同益律师事务??

乙方开户行:广州市工行黄埔大道支行

乙方账号:36020512

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及其他工作费用应当直接支付给乙方。任何私人间的支付,乙方不予承认。

5、甲方逾期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或工作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纠正时止,因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甲方逾期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或工作费用的,除仍须按约定金额支付外,每逾期一日,还应当按迟延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视违约情况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任何理由之一拒绝支付或者要求乙方退回律师费: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单方面另行委托其他辩护人进行辩护的;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律师已经开始工作而司法机关撤消案件的;

(4)本合同生效后,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擅自单方解除合同的。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违反约定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第四条第5款的规定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支付/未报销的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其他工作费用以及违约金。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已全部完成委托代理事项:

1、本合同生效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

2、本合同生效后,人民检察院不予起诉的;

3、本合同生效后,被告人撤回上诉、申诉导致案件终结的;

4、本合同生效后,其他非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案件终结的。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委托事项违法,甲方利用乙方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甲方隐瞒事实,或者甲方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乙方律师无法正常履行职务的,乙方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提前解除合同,已收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工作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诉请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壹份存卷。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或终结之日(以本案判决书/裁定书为准)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列明的地址、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一方变更送达方式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变更送达方式的一方承担。

当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的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当以书面补充协议的形式另行约定。双方没有达成书面补充协议的,双方仍应当严格按本合同执行。

第十二条 其他特别约定:

甲方: 乙方:广东同益律师事务??

签约代理人: 承办律师:

日期: 日期:

委托律师签的代理合同篇3

甲方:

乙方:江西xx

一、甲方因 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王x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

1、 ;

2、 ;

三、甲方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应积极履行职责,根据法律和事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根据《____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暂行)》,甲方同意于签约后就上述委托事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共计人民币 。

上述费用不包含乙方到____市外办理上述委托事务的差旅费和有关杂费。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委托,应支付双方约定的律师费,并不得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律师费。

六、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应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付的律师费。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务办结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人单位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条款的确切含义。

甲方: 乙方:江西xx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律师签的代理合同篇4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

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根据司法部制定的《律师事务所处收费暂行办法》第条第款的规定,甲方应在签订委托合同时向乙方缴纳手续费人民币元,结案后按诉讼标的(实得数额)%交付代理费。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为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xxx

乙方:律师事务??

年 月 日

委托律师签的代理合同篇5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事务所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的律师作为甲方与 因

纠纷案 的仲裁/诉讼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到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参加诉讼。

二、乙方律师必须依法认真地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必须保守甲方的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并按照法院规定的时间出庭诉讼。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坚持显然违法的要求时,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停止履行合同,所收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要求撤销委托,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尚未收取的,甲方应在撤销委托后三日内支付。

五、代理权限:详见授权委托书。

六、按照律师业务收费有关规定或协商收费达成一致,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1、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元人民币,在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支付。

2、甲方向乙方支付基本服务费 元人民币,在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支付;本案本审结案后,另按争议标的( 元)%向乙方支付服务费,该服务费在本案结案后一周内支付。

3、实行风险收费: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服务费后的三日内,必须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票据。

七、办案杂费:根据有关规定,乙方承办业务所需食宿费、交通费、通讯费、翻译费、打字、复印费等应由甲方承担。双方商定按下列方式执行(选定者在口打“√”,未选定者在口打“╳”)

口由甲方预付杂费 元人民币,受托业务办结后结算,多退少补。

口由甲方一次性支付办案杂费 元人民币,由乙方包干使用,多不退少不补。办案杂费收取后由乙方开具收据。

八、特别约定:

1、乙方需按时支付上述相关费用,否则,乙方每逾期一日需支付上述相关费用同期银行利息四倍的罚息给甲方,超过半个月仍未按时支付上述相关费用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上述相关费用的20%-30%的违约金;

2、乙方需支付上述相关费用的时间最迟不得超过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通知开庭前,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代理乙方出庭,同时,乙方需根据本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对于风险收费条款,除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外,若一审阶段乙方全部或大部分胜诉的情况下,在乙方收到一审判决书之日起三日内需支付一审阶段的律师代理费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代理下一个法定程序,同时,乙方需根据本条第1款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乙方的服务期: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或撤诉、仲裁裁决)时止。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 律师事务??

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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