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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合同模板推荐7篇

2023-03-07 19:40:02合同模板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文秘帮小编精心整理的供货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供货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号召,利用先进节能技术实现节能降耗,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供应环保醇基燃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油地址、种类。

1、用油地址:

2、用油种类:节能燃烧机用醇基燃料。

第二条:运送方式为乙方负责送货,运输费用由乙方自理,且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下及时送油到甲方指定地点(注:甲方必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供油价格及结算方式。

1、供油价格:乙方提供醇基燃料按照 元人民币/升的价格供给甲方使用。

2、结算方式:甲方须在每月 日将的油款以 现金方式付给乙方。

第四条:由乙方提供配套节能设备使用。

1、乙方为甲方提供使用醇油节能配套设备及安装辅件的使用(收取 元押金,设备包含( )停止使用后无息退还,所有设备由乙方撤回),所有权在乙方。

2、节能设备及辅件终生保修。(有意损坏节能设备及辅件的,须全额赔偿。)

第五条:甲方在乙方送货时,应给予必要的配合和协助,保证及时的顺利完成送货任务。

第六条:乙方送货后,甲方应指派有关人员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供油或无油可供,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由于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油,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2、此合同有效期 。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供货合同 篇2

工程名称: 郧阳国际园景观绿化工程工程地址: 十堰市郧阳区建筑面积:

建设单位: 湖北鑫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买 方: 郧阳国际园景观绿化项目部卖 方: 湖北子胥湖集团建材工贸有限公司签订日期:

商品混凝土供货合同

甲方:郧阳国际园景观绿化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湖北子胥湖集团建材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日照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就乙方向 滦赤路大修 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供应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签订本购销合同:

一、本合同标的物为 郧阳国际园景观绿化项目部 建设工程所需,运输距离为75 公里

二、价格

此单价包括运输(10公里以内)、泵送(15公里以内),若泵送则每立方单价在原价基础上增加10.00元(低于20m3砼不泵送),10-30公里之间每公里每立方单价在原价基础上增加0.65元,30公里以上每公里每立方单价在原价基础上增加0.55元,如甲方对商品混凝土有其他特殊要求,如另需加防渗剂、UEA膨胀剂等每加一项在相等强度等级的基价上增加15元/立方米,如砼中需加缓凝剂的,按相等强度等级的基价执行,如砼中需加早强剂的,在相等强度等级的基价上增加15元/立方米。道路用混凝土,在相等强度等级的基价上增加5元/立方米。细石砼在相等强度等级的基价上增加15元/立方米。钻孔灌注桩在相等强度等级的基价上增加5元/立方米。乙方保证一年内甲方工程所需以上砼价格不因市场材料价格变化而变动。

三、本合同商品混凝土计量、质量验收及结算办法。

1、计量办法:

按实际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不扣钢筋含量,根据国家现行定额不计损耗确

定计量。由于甲方原因,超出图纸范围内的数量由甲方承担。如甲方开盘需砼量超出图纸预算量,甲乙双方经协商认可签字有效。±0.00米以下部分的混凝土,乙方凭甲方签收混凝土小票数量结算。其签收的混凝土甲方可抽查,按配合比重量过磅计算,以最少方量计算,基础每次完工双方对账核算。

2、质量验收:

由于交货检验的商品混凝土试样为在交货地点混凝土运输车卸料口,由双方和双方认可的见证单位采取的有效试样。经标准的养护的交货检验试样的试压结果,是判断商品混凝土质量的重要依据。

3、结算办法:

甲、乙双方每月26日凭送达工地的签收凭证对账,次月1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已送混凝土款的60%。混凝土结构工程封顶付70%。余款在混凝土工程完工后半年内无质量及相关问题付清。

四、双方义务

(一)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及合同的要求进行商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生产、供应,并保证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主要标准GB50010-20xx)、甲方设计图纸变更施工图和现场签证单说明及本合同要求。乙方对所提供商品混凝土质量负责。

2、按本合同将商品混凝土供应给甲方前,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使用技术说明、产品合格证和相关技术资料。

3、按混凝土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按批量随机取样,制作出厂检验试块。

4、保证搅拌设备具备微机控制、原材料自动投料、自动计量功能,并保管相应生产原始数据。

5、设置汽车磅等计量器具,保证供货数量。

6、乙方配备技术人员监督施工过程,保证混凝土质量合格,并按甲方要求提供泵送设备,泵送入模。

7、按照合同约定和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按时发货,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筑混凝土需要。乙方泵送指挥员、现场施工员必须随货到达现场指挥施工。

8、按照甲方要求应保证24小时不间断供货。

9、本合同二中的价格包含商混送达目的地的社会关系的协调费,即供应商品混凝土时发生的与当地协调关系及纠纷的任何费用由乙方一揽子承担,并且不得影响施工和进度。

(二)甲方义务

1、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卸载条件,做到施工现场进出道路坚实、平整、畅通,有电力、照明、水资源等设施。

2、应提前24小时将商品混凝土需求信息(等级、部位、楼层、轴线、时间、数量、技术要求等)报给乙方,便于乙方提前安排。

3、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性停工或更改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清单的内容,应及时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确定新的供应计划。

五、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要求和未履行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未及时提供商品混凝土使用技术说明、产品合格证和相关技术资料供甲方检查,导致甲方拒绝验收乙方所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未按合同约定和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供货,而导致甲方工程连续浇筑中断或工期延误,所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接到甲方项目经理电话或书面通知后,在24小时内开盘供货属正常供货。延误一天仍不能供货,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共10份,在合同签订时一并送到甲方作为合同附件)用高价在其它站购混凝土,乙方承担一切超支费用,并向甲方支付(¥500元/次)的违约金。同时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罚款及其他经济损失均从乙方供货款中抵扣。

(二)甲方违约责任

1、未能向乙方提供施工组织、浇筑条件和保障条件而造成混凝土初凝期未浇筑完毕或在乙方按合同约定正常送货情况下不能按时浇筑、不按时验收乙方的送货、拒绝接收乙方送货,延误乙方的机械台班等,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接受乙方送货后未按合同约定履行验收手续而使用混凝土,承担未验收责任。

六、争议和裁决

1、商品混凝土生产、使用过程及质量判定,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商品混凝土质量仲裁检测由有关法定检测单位实施。

3、合同争议解决方案: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待双方货款结清合同履行完毕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委托人: 乙方委托人:

20xx年5月20日 20xx年5月20日

供货合同 篇3

工程名称:甲 方:

乙 方:

编 号:()第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模板方木购销合同

供方(甲方):需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自愿互利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及其它产品按样品收货,在自然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若出现质量问题(如模板大面积开胶起层等)或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由甲方负责包调包换并承担因调换而产生的实际费用。

二、甲方供应产品或原材料必须满足: 1、达到山西省相应的质检验收标准;

2、按照乙方所需要的规格品牌商标(产地)和数量及时供应; 3、有产品合格证明书或相关文件,若因甲方提供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各种事故及损失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三、供货时间、运输

1、乙方应提前二天将供货计划告知甲方,甲方得到计划后应在乙方计

划二天内供货。

2、由甲方负责货物的装车运输,并运至指定地点,到工地由乙方负责卸货。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由乙方指定有关负责人对甲方物资数量规格质量进行严格的清点和验收,确认无误后,双方负责人在发料单签字后生效。

四、货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1、双方每月25日结算一次货款,甲方向乙方出具结算书,并与乙方指定的有关负责人进行核对,经核对无误,报乙方领导审批,经乙方财务挂帐。

2、经乙方财务挂账后,乙方每月按双方确认货款的70%向甲方支付货款,货款在业主认定乙方工作量并向乙方支付相应工程款后,乙方及时支付给甲方,工程全部完工后,甲乙双方结算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后货款付至80%,剩余20%乙方于20xx年6月底前付清甲方余款。

3、乙方支付货款时,应以甲方提供的银行账号及出具的甲方财务凭证作为付款依据。

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任何个人以自己的名义出具收条领取货款,否则该付款行为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五、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货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讨损失,同时向乙方支付200元/天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要求的数量供货致使乙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支付1000元/天的违约金。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甲方供货单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收领人签字生效,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字的供货单和退货单作为供货结算货款的凭证,乙方确认由 签收。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一份,乙方叁份,经双方法人代表或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十、如发生经济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货款全部结清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地点: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经办人: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供货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合作内容:甲乙双方经协商后,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唯一供应商。 供应项目:鲜猪肉及其分割产品。

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市场情况,与乙方协商并确定对乙方所供货物价;

(2)、根据甲方账务部门结账方式和时间,甲方结账方式为转账支票,乙方所开发票须为商业企业发票(甲方不按时结清货款,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按总货款的百分之十给予乙方违约金赔偿);

(3)、在合同期间,遇甲方暂停营业或是其他情况,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结清货款;

(4)、对账日期:每月15日17日,以甲方开具黄色入库单为依据。

乙方责任:

(1)、乙方向甲方提供各种证件副本,所供货品必须保证质量及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2)、供应猪肉及分割产品时,向甲方提供各种动物产品检疫证明,货物要新鲜、无异味、无变质;

(3)、甲方指定专人对乙方货物进行验收、入库;

(4)、因乙方造成甲方脱销、滞销、质量问题等,责任由乙方负责。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结束。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出现纠纷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本着合作优先的前提考虑继续合作。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5

甲方:

地 址 :

营业执照:

电 话:

乙方:

地 址:

营业执照:

电 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乙方作为其材料配送中心之一,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优质装饰材料产品(详见报价表)。

二、价格条款:

1、装饰材料产品价格根据市场正常价格由双方协定。(详见报价表)

2、同等品牌质量的材料价格,乙方保证供给甲方的价格不高于其供给第三方的,同时也不应高于市场上其他经销商的价格。

3、甲、乙双方按市场行情不定期对材料价格进行调整,若市场上有同等品牌质量的材料价格比乙方低,乙方应无条件调低价格。如果市场价格下降,乙方应同时无条件按市场行情降低价格,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没有按要求降低价格,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每次5000元。

4、若有市场原因导致材料价格上涨,乙方如需调高材料价格,乙方必须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经甲方批准同意后,乙方方可按上涨后的价格实行。如未经甲方批准同意,乙方擅自提高材料价格,甲方将按以下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每违约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xx至6000元,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5、价格表中未列出商品,甲、乙双方根据市场正常价协商定价。

三、 材料配送方式:

1.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经理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2.甲方项目经理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通知乙方所需配送的装饰材料,并讲清材料送达的地方、项目经理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使用的期限时间,乙方按其要求给予配送。

3.乙方按要求将甲方所需材料运送到目的地时,甲方项目经理应验收、签字,并开具相关送货单一式四份进行核对,甲方、甲方项目经理各持一份,乙方持两份。

4.材料运送至工地时,甲方项目经理需出具甲方的'领料单,如甲方项目经理未向甲方申请领料单,乙方有权拒绝发货(如该工地所需材料特别急,并知会公司主要负责人,由该负责人与乙方达成口头共识后方可发货)。

四、运输方式:

甲方所需材料均由乙方负责安排车辆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过程中如发生材料损坏、丢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质量标准:

1.乙方配送的所有材料必须是符合环保要求的,并将环保合格证书留存一份在甲方工程部备案,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如果材料还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达到行业或深圳市的标准。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为正规厂家的正品货,乙方保证不向甲方提供假冒、伪劣的材料。

3.所有板材尺寸必须达标。

4.细木工板应保证不脱胶、不变形、面板无虫眼。

5.所有板材表面应平整、没有裂痕。

6.所有材料的品牌、规格、厂家、产地必须符合甲、乙双方确认的材料清单并与乙方提供的样板相符。

六、结算方式:

1.乙方同意授权给甲方的信用额度为 壹拾 万元,如当月结算日之前超过信用额度,则乙方可提前结算货款。每月3日为双方结算日(如遇节假日可在节假日后结算)。

2.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每次结算货款时,甲方从乙方未结算的货款总额中提取4%作为甲方的管理费用,若不用发票则提取6%作为管理费用。

七.甲方责任:

1.按照合同的约定与乙方办理结算。

2.配合乙方开展工作,及时提供新增加的项目经理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3.甲方需乙方配送的材料尽可能提前通知乙方,给乙方提供必要的时间安排配料工作。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务必按甲方限定的时间及时送货。(关内没有特殊要求的,上午12时之前下单,当天下午5时30分前必须送到;中午12时之后下午4时之前下单,当天必须送到;下午4时后下单第二天上午12时之前必须送到。有特殊要求的加急情况,乙方应即时解决。关外依实际情况而定)。 如乙方没有按约定的时间配送材料,影响到工程进度的,每次向甲方支付500-1500元不等的违约金;情节轻者,不影响工程进度的,视为投诉。

2.若有甲方项目经理拿现金到乙方提货,乙方必须通知甲方工程部经理,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每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至10000元不等的违约金。

3.若有甲方客户单独与乙方购货,乙方必须知会甲方有关人员,然后依照甲方意思给予定价、发货。

4.保证不做有损甲方形象及利益的行为。

九.违约条款:

1.如甲方向乙方发出配送材料要求,乙方有货却慌称该材料缺货或断货而不向甲方按时供货,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若乙方配送的材料不符合环保要求,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乙方负责无条件退货并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3.若乙方配送的材料为假冒、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第五条的约定),一经甲方发现,乙方应于甲方发现当日按照报价表上该批材料价格的十倍赔偿甲方,并无条件接受退回不合格材料,同时乙方不得再收取其在甲方未结算的所有款项。

十、合同期限: 本合同执行日期从 年 月 日开始。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双方应严格执行,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可提请法院裁决。

十二、材料规格及报价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6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两方本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两方共同遵守:

一、定货明细:乙方向甲方购买以下常规产品:

注:

1、以上数量及尺寸以实际下单交货数为主计算

2、以上价格不含税,

3、甲方负责运输(仅限中山至哈尔滨长途)

二、质量检验:

1.质量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验收

2.尺寸要求:以乙方下单尺寸为标准。

3.包装要求:货物的包装须满足易碎物品的运输、搬运要求,并符合乙方标准包装,包装费含在产品报价中。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元作为订金,甲方在收到乙方订金后开始下单生产,天内生产完工,第天内乙方需付清余款元,货从中山发出,天内到达上海。

四、交货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方式:先付款再发货,一次性送至乙方指定的上海工地

2.交货时间:自收到定金之日起15天内货到达

3.交货地点:

五、产品接收及检验:货到达指定地点后,供方以书面的形式向需方提交到货的数量、型号及报检申请,需方需有专人(要有委托书)负责点数、验货,并签名确认。检验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以客户确定的样板型号标准验收。)

六、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乙方在收货当日对产品的数量、品种、型号、质量如发现有与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不相符时,应于2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将在7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出的异议给予书面解释,如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要求,甲方将无偿更换,如果在竣工后,2日内乙方未提出任何书面异议,即乙方已确认所有安装的产品合格!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未能及时收货造成货物延迟交货的由乙方承担逾期的全部损失;

3.乙方未能及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八、其他条件

1.合同变更:甲乙两方均无权单方变更合同规定内容,如需变更,应由两方协商确定后进行。

2.本合同两方签字后生效,凡因本协议引起的调解、诉讼、两方连带责任人均同意以中山市地方法院仲裁为主。

3.未尽事宜,两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供货合同 篇7

基于甲方(本合同采购方)拟从乙方采购乙方提供的货物。基于于甲方依据乙方(本合同供货方)提交的各项资料经审查认定乙方具有向甲方供货的资格,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基本合同

1.1合同效力: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乙方向甲方供货业务的长期基本合同,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从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保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以本合同为准。

1.2本合同附件: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冲突时应以本合同为准。

1.3具体合同:双方之间可按照以下第二条约定的程序达成具体合同,乙方接受甲方订单之时具体合同成立。双方之间的每一份具体合同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二条 订单、交货、包装运输

2.1订单:乙方具体供货的品名、货物型号、数量、供货时间及商标以甲方的书面订单为准,乙方应在十二小时内或甲方订单之上要求的期限内确认或反馈意见,超期未确认或未反馈视同不接受甲方订单;但是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2.2交货: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按双方约定方式交货,乙方应按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时间准时送货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

2.3包装方式及包装费用:乙方供货的包装标准,应达到双方书面同意的包装标准,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验收及不合格品的处理

3.1验收:乙方送货后合理期限内或在甲方到乙方提货时,双方按照已经确定封样的样品或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图纸及双方同意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2验收不合格:甲方对乙方供货验收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一天内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时向甲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乙方不得将不合格品混在以后任何一批次的货物中提供给甲方。

第四条 质量保证及质量事故责任的承担

4.1技术要求: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保等要求,并符合甲方的特殊技术要求(如果有),并使用在有效期内、性能良好的原材料制作而成。货物出厂之前经严格检验,包装方式良好,可以避免一般装卸引起的零部件不良。

4.2质量事故: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双方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的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 定价与结算

5.1定价: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报价与合理价格严重不符,谋取暴利,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有权解除合同。

5.2 最低价保证: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价格是同期国内当地市场最低价。

5.3 付款方式:原则上乙方供货后,甲方自货物检验合格、发票入帐后30内支付相应货款;但如双方另有约定,按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付款。

第六条 保密及知识产权条款

6.1保密: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它相关供货(价格、数量等)与质量信息等所有技术和经营信息有保密义务。

6.2甲方标识的使用:甲方标识经甲方授权只可用于供应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本合同解除后,授权自动失效,乙方不得继续使用,否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违约条款

7.1拒绝订单与逾期供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应按照拒绝订单货物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货时,将按延迟天数乘以逾期供货部分货款之千分之四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天,视为乙方不能供货,参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处理。

7.2商业欺诈的违约责任:乙方违反5。1条约定或出现其他商业欺诈时,乙方应按照欺诈涉及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或者五万元/项/次中较高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条款约定不影响乙方按照其他条款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条中的“商业欺诈”是指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向甲方提供虚假资料、信息,或者隐瞒事实真相,从而欺骗甲方或最终用户,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商业行为。

7.3违反最低价保证:乙方违反第5。3条约定,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供货物的差价。

7.4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责任: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约定,该方应赔偿守约方相关损失。

7.5违约通知: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后甲方向其发出通知的,则该通知发出两日后将视为其已到达乙方。乙方应在通知到达后两日内书面回复甲方。如乙方逾期未予回复,则视为乙方默认甲方通知中所述的内容。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仅指足以影响到本合同相关义务正常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第九条 廉政条款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以及双方保持业务关系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公司人员进赂和提供回扣,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受损利益并按相应金额处以1倍的罚款。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十一条 纠纷解决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条件与份数

因本合同或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2.1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最后一笔业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双方再无任何业务往来,合同自动中止失效;本合同除填写必需的合同签约主体、签约人、签约时间外,任何涂改、删除增添均无效。

12.2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采购方):江苏秀强玻璃工艺有限公司(章)

乙方(供货方):

签约人:签约人: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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