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员工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1: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发现一次10元,两次20元,以此叠加。
2:穿戴整洁,语言文明,不准讲粗话,脏话,大话。
3:不准上班期间办理私事,违者罚款50元。
4:严格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不许泄露给竞争对手。
5凡是从公的角度出发,不做有损公司形象利益的事情否则开除处理,
6不准在上班时间内玩手机,发现一次罚款10元,以此叠加出理
7保持店内卫生,干净整洁,货架产品无灰尘,
8业务员在外工作时,随时随地注意自己形象,不能和同行或以外的人发生冲突,做有损公司的事,一经发现开出处理,
9不能上班期间带有个人情绪,影响其他员工工作,违者重罚
第2篇:员工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1、文明施工,规范作业,严格按照公司管理规范及各小区的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遵守各小区的规章制度及作息时间。
2、每一工种质量层层验收。每一工种完工后工长先行验收并及时整改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再行验收后并出具书面文件签字后交由施工总监再行验收签字后通知业主一同验收。
3、施工工期严格遵守,每一工种工长必须安排好当天的任务,责任到人。工地上不可无故无人,即使工种完工等下个工种进场,也必须提前通知公司早做安排。
4、安全用电用水,用电一定要带触电保护。离开施工现场时,务必关掉水阀、总电源及窗户,注意安全,不得野蛮操作,电动工具必须由专人专项操作。
5、服务态度热情,对客户的提问要好言回答,不得恶语中伤,不理不睬;不得随意向客户索要任何财物。
6、工地及时清理,当天垃圾当天清理并送至小区指定地点,保证工地干净整洁,材料堆放有序。
7、工地上注意维护公司形象及个人形象,不得讲和做不利于公司形象和利益的事,否则罚款。
8、必须佩带上岗证,严禁赤膊及穿拖鞋施工。
9、工地上禁止吸游烟,严禁携带小孩及闲杂人等驻留工地上。不得在施工现场酗酒及打架斗殴。
10、公司广告牌、进度表及考核表必须张贴上墙。
11、对于工地上的成品或半成品,每一工种工长进场后必须点清查实。若收工后发现成品或半成品有所损害,赔偿、更换均由工种工长承担。完工时工地必须移交给下一工种并签写工程移交单,并请主户签署工程质量验收单。
注:以上制度各施工工种要严格执行,公司将视情节给予一定的奖罚措施。
第3篇:员工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工作规范
第一条行为准则
1、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学院规章制度,遵守集团各项管理规定和劳动纪律;
2、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学院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的生活服务,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3、服从分配,服从领导,工作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尽忠职守,保守业务秘密;
4、关心集体,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维护集体利益和集团信誉;
5、爱护集团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6、努力学习文化、业务技术知识,认真做好服务工作,提供优质服务,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第二条工作态度
1、热爱本职工作,对自己的工作职责负全责;
2、努力提高工作技能和工作效率;
3、同事之间应通力合作,互相配合,不得相互拆台或搬弄事非;
4、对本职工作应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5、待人接物态度谦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集团文化氛围。
第二章工作制度
第一条作息时间
1、集团一般实行五天工作制(服务部门除外),员工每周休息二天,通常为周六和周日,各中心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
2、部门(中心)的工作时间如需变更,须事先征得集团行政部批准;
3、员工每天工作八小时,特殊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灵活掌握。
第二条工作纪律
1、上班必须佩戴集团工作证,穿戴整齐,服装整洁,须穿工作服上班的员工,必须按规定着装;
2、上班时间应保持环境的安静,不要高声喧哗、闲谈和播放音乐,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3、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确因工作需要外出,要经本部门主管或中心主任批准;
4、在办公室内应精神饱满、举止文明、衣着整洁、讲究卫生;不准只穿背心、拖鞋;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自觉维护和保持环境卫生;
5、接电话须用礼貌用语,通话力求简明扼要,禁止用电话聊天或长时间占用电话;
6、严守集团机密、廉洁奉公,维护集体利益和集团声誉;
7、注意安全,落实防火、防盗、防风、防雷措施,及时消除各种隐患;
8、勤俭办公,节约用水、用电,杜绝一切浪费现象;
第三章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一条考勤
1、各部门(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考勤,考勤人员应如实记录并随时接受集团领导和办公室的检查;
2、若员工因意外的原因导致迟到或早退五分钟之内,则需向直属上级做出解释,上级接受并签字认可后可不作迟到或早退处理;
3、迟到或早退十五分钟内扣5元,十五分钟以上扣15元,一小时以上扣一天基本工资,半天以上且未请假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4、员工当月旷工一天,扣发半个月基本工资;旷工三天,扣发一个月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全年旷工累计十天者,予以辞退。
第4篇:员工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条公司上班时间为8:30—12:00,13:00—17:30(可分为夏季、冬季作息时间)。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条公司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6天工作周制度。
第四条由于公司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遵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
第四章:考勤范围
第六条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办法
第八条公司实行视频考勤制度,员工每天上下班必须视频登记。
第九条员工忘记视频打卡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十条: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请假(销假)
①请假
A、集团公司机关及所属企业规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
B、请假程序:请假员工要填写请假条(到公司行政部领取统一假条),注明原因、请假天数,各部门经理签字后方可休息,假条存放在考勤员处,作为日后发放工资的依据。
C、批准权限:一般管理人员请假3天以内由直接上级批准,3天以上报本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请假需总经理批准方可休息。
D、病假:持县、市级医院证明,员工可请病假;员工因受伤或遵医嘱休息,方可休病假。
E、事假:因私事须请事假的,须本人先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可享受事假。
②销假程序:
A、在假期内返回工作岗位的,需及时到考勤员处销假,如不能及时销假的,在假期内的按缺勤处理;假期已满的按旷工处理;
B、如在假期结束后不能及时返岗的应及时和考勤员及主管领导联系申请续假,带返岗后及时补办续假证明并报于考勤员。
5、出差,因公司派遣出差的要出差前报备。
6、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调休,调休要提交调休申请。
第六章:考勤统计与绩效
第十一条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
第十二条每月____日—____日,为一个考勤周期。
第十三条各部门需于每月____号之前上报考勤。包括考勤统计表,电子考勤记录单。
第十四条考勤与绩效工资挂钩:
1、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的均按迟到、早退处理;
2、迟到、早退每次扣除日工资的50元;
3、因公外出、请假经部门经理书面证明除外。
4、旷工:
①未经请假、假满未续假、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未到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②员工旷工除不发薪资、津贴。
③当月旷工5天,全年旷工累计7天,予以劝退。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同人力资源部执行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第5篇:员工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实现生产现场管理的秩序化、文明化和科学化,达到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保证生产安全,降低物耗的目的,结合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生产现场和辅助生产现场的定置管理。
第三条生产现场定置管理工作,实行“统一规划,集中决策,分级管理”的模式。
第四条综合科是生产现场定置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生产现场定置管理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五条综合科应制定生产现场定置管理的实施细则,并在确定专(兼)职定置管理人员的前提下,组织做好下述工作。
1、生产现场定置管理涉及的工位器具的设计及规划编制。
2、绘制生产现场定置管理定置图,设计生产现场定置管理标示牌及定置管理经济责任考核制度,并对各车间、班组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六条各车间及所属班组,应按照生产现场定置管理规定
和定置图及经济责任制考核制度,组织做好各类物品的定置摆放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生产现场定置管理的具体任务是:
1、研究生产现场“人、物、场所”三者的相互关系。
2、根据三者结合的状态,合理规划场所,调整和规定物品
摆放方法和形式,并落实到规定区域。
3、制定保证生产现场定置管理制度得以贯彻执行的经济责任考核制度,规范员工行为,逐步使生产现场定置管理达到秩序化、文明化、科学化,以及安全文明生产,降低各类物耗,提高生产效率的目的。
第八条人与物结合的三种状态:
1、A状态,是指人与物紧密联系的状态。即人与物经常接触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的可移物,如:正在加工的产品零、部件、正在装配的零、部件、经常使用的量具、辅具、工具、工位器具等。
2、B状态,是指人与物处于待联系状态,如:本月作业计划内的毛坯、加工周转的产品、待向装配工序投送的由生产单位代保管的零、部件、不经常使用的工具、辅具、机床附件、胎具、周转零件用的运输工具、吊装用的绳索等物品。
3、C状态,是指人与物失去联系的状态,即长期不用且与生产现场工作无关的物品,如:废品、料头、切削物、垃圾等。
第九条应经常开展生产现场定置管理的“五项活动”,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保持。坚持做到保持A状态,改善B状态、清除C状态。
第十条各车间生产现场的所有物品,一律实行统一规划的区域性定置摆放,即各区域和通道之间均应依据各单位绘制的定置图用白线或可识别方式区分。对于安全管理有特殊要求的物品,需将其放置于有围栏的地方。
第十一条各类定置区域,均应根据所摆放物品的种类及管理单位、人员,设置区域分类用的大小、高低、颜色统一的定置标牌。
1、A类物品区域应为蓝底红字;B类物品区域为蓝底白字;C类物品区域为蓝底黄字。
2、所有标示牌,均应制做成1.2米高,并在标示牌上标明毛坯、半成品、成品、附件等各类物品的类别、名称及管理人员的姓名。并放置于不会防碍生产作业的醒目位置。
第十二条各单位生产现场,只允许计划内的物品进入,并整齐地放置于定置区域内。
第十三条对于等待设计图纸、工艺文件、检验检查、返修等原因未加工的物品,均应在预先指定的区域摆放,并标有信息标示牌。
第6篇:员工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就职时,除应办理员工保证书投保信用保险外,另应依本办法缴存身份保证金。
第二条、员工应缴存的身份保证金,其金额如下: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10万元整。
(二)第一、二阶职员:6万元整。
(三)第三阶职员:4万元整。
(四)第四阶职员:3万元整。
(五)其余正式任用职员:2万元整。
(六)服务员:1万元整。
第三条、身份保证金一时难以缴足者,依下列的规定,由其每月薪津扣存(扣存金额至10元单位,四舍五入),累积至前条规定金额为止。
(一)第四职阶以上员工,每月按其固定薪金总额扣存4%。
(二)第五职阶以下员工,每月按其固定薪金总额扣存3%。
第四条、员工身份保证金的利息,按国家银行核定的储蓄部放款利息计算。其计息日订为每年12月20日统一办理。未满100元的零数不予计息。
第五条、员工在职期间,其身份保证金不得发还。但为购买本公司股票经董事会批准者,得于等值金额发还购买,惟其所购股票应寄存总公司,充为身份保证金。
第六条、身份保证金及前条规定所购股票,不得赠与、转让、或抵押。
第七条、员工如有违反法令或本公司规章或其他弊情,致本公司蒙受损害时,除依法追诉外,其身份保证金及依第五条提存的股票,悉数充为赔偿金。
第八条、员工离职时,其身份保证金及提存的股票,须自离职日起逾满六个月,经本公司查明确无未了事情或亏短公款后始得发还。
第九条、员工身份保证金不能一时缴足者,按月于发薪日扣存,其保管及运用,均由本公司负责办理。
第十条、本办法经董事长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