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篇1)
一、总则
(一)为规范本集团及下属生产企业的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下属各生产企业的采购活动。
二、采购原则
(一)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
凡未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价格的物品的采购,每次采购金额在2000元以上,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二)合同会签制度
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如生产管理部、质量部、财务部、审计部、生产企业总经办、设备维修部共同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签约。属集团采购的项目,应报总裁批准。
(三)职责分离
采购人员不得参与物资和服务的验收,采购物资质量、数量、交货等问题的解决,应由采购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四)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资或服务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作参考。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五)最低价搜寻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各地区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六)廉洁制度
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做到:
1、热爱企业,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材料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3、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七)招标采购
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材料,如原、辅、包材料、零星且繁杂的物资、办公用品、中药材等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生产、质量、财务、审计、采购、总经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或一季度)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材料,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着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三、采购程序
(一)供应商的选择和审计
1、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生产产品的合法证件。变更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经过送样检验、小试、中试,征得生产、质量部门同意。必要时,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备案。
2、对于大宗和经常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采购部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生产管理状况、生产能力、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业务记录,会同企业生产、质量、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和审计。
3、固定资产及零星物资采购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4、为保证原、辅、包材质量的稳定,供应商也应相对稳定。
5、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对于生产运营所必需的商品,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大宗商品应同时由两家以上供应商供货,以保证货源、质量和价格合理。
6、对于零星且规格繁杂的物资,每年度根据部门预算计划统计造表交采购部门,向三家以上供应商询价,经有关部门及采购部门综合评估后,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签订特约供货协议,定期结算。
(二)采购程序
1、原辅包装材料的采购计划及资金预算销售计划——→生产计划——→资金预算。
2、固定资产及其他零星物品的申请,由各使用部门填写请购单,写清采购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技术指标、制作工艺、材质、要求到货日期等,由部门经理签字上报分管领导批准,交集团采购部门。
3、采购询价、综合评估、会签合同,由采购部门协调生产、财务、审计、质量、工程、维修总经办及使用部门共同完成,报主管领导审批。生产、质量、工厂维修、使用部门负责采购材料的适用性,财务部门负责预算控制、价格调查、资信调查、合同付款条款的审核,法律部门负责合同条款的审查,审计部门负责合同的事前审计和事后财务审计。采购部门负责合同条款的谈判,付款申请、索赔、采购档案的建立,市场信息的收集。同时,与供方和生产厂联系货物接送的时间、方式、到货情况、质量反馈及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凡由集团采供部代各生产企业采购的物资,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集团采供部采购人员将合同传真至生产企业采购部。
4、计划、仓储主管负责计划汇总、接货、记录,接收报告的出具。仓储、质量部门负责原辅包材的验收,并出具检测报告。并于每月10日、20日将本月收货入库单、检测报告汇总连同原辅料库存数传真至集团采供部。设备由申请部门、工程技术部门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三)中药材采购
1、中药材一般应实行招标采购,由于其价格随市场行情波动较大,一般3月需重新组织招标一次。
2、在招标确定了供应商以后,应通过市场调研,上网公布需求信息等途径广泛收集药材价格信息,与供应商协商,不断调整价格。
四、审计监督
采购全过程进行财务监督和审计。
在采购招标、采购询议价、合同签订和采购结算过程中,除有生产、质量、使用部门、工厂维修部门及相关领导参与外,财务、审计部门要全程参与。财务部门主要负责材料价格的核查,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合同条款的审核和财务支付的事前事后审计。
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和审计部门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
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审计部门将有权对有关人员提出降级、处罚、开除的处理建议,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采购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篇2)
一、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
统一由办公室负责采购,其他任何部门不得擅自采购。自行采购办公用品的不予报销其采购资金。
二、办公用品的分类
本制度所规定的办公用品分为一般办公用品和特殊办公用品两类。一般办公用品指单位价格100元以下的日常办公消耗性用品,如笔、本、纸、碳粉等;特殊办公用品指单位价格在100元以上但不超过500元的一次性办公用品以及单位价格在500元以上的非消耗性用品。
三、办公用品的采购
1、一般办公用品的采购在每月月末由办公室依据库存及办公用量情况提出采购计划,报办公室主任批准后,集中购置;特殊办公用品的采购,由所需部门填制《办公用品申购单》(需部门经理签字),报办公室主任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2、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审批计划进行采买,不得随意增加采购品种和数量,凡未列入采购计划或未经领导审批的物品,任何人不得擅自购买。否则,财务不予报销。办公用品采购要严把采购物品质量,做到秉公办事,货比三家,择优选买,不从中谋取私利,并做一《办公用品报价对比分析表》报总经理审批。
3、认真办理出入库登记手续,未办理入库手续的用品,不准直接使用。
四、办公用品的领取
1、一般办公用品可根据工作需要,由使用部门工作人员直接到办公室文秘室签字领取。
2、特殊办公用品需由使用部门填写《办公用品请领单》,经本部门经理签字转办公室主任批准后,至办公室文秘室办理领用手续。
五、办公用品的管理
1、要认真做好新购物品入库前的检查、验收工作,要建立办公用品管理台帐,做到入库有手续、发放有登记。
2、各表单至办公室文秘室领取。
六、报销规定及程序
1、报销时,发票必须附有申购单,否则不予报销;
2、未经办公室确认,自行采购办公用品的不予报销其采购资金;
3、所有报销单必须由办公室主任签字方可,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4、经办人办公室主任复核会计审核财务经理审批董事长出纳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自董事长签字之日起实施。请各部门及员工严格遵守并执行,谢谢工作支持与合作!
采购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篇3)
一、办公室物品主要指用于后勤服务与管理等方面的物品,包括办公设备、日常用品、接待物品和后勤服务工具等。
二、办公室物品的采购,按照先批准后购买的原则,由各科室将拟购物品清单报文书科登记,由文书科报办公室领导审批同意后统一购买。一次性办公室物品采取金额在20__元以内的,报办公室分管财务副主任审批;一次性办公室物品采购金额在20__元以上(含20__元)的,报办公室主任审批。
三、经审批,由文书科负责采购。一次性办公室物品采购金额在200元—20__元的由两人共同购买;一次性办公室物品采购金额在20__元以上的由三人共同购买。
四、所购物品实行入库报领制度。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由文书科指派专人分别对物品入库和领用进行登记,领用人员需注明领用日期、用途、数量等内容。每季度应对物品购买和领用情况进行汇总,报办公室主任和分管财务副主任,并在主任办公会上通报。
五、办公室购买的各种物品只能用于办公室工作和服务,不得私自使用或送、借他人使用。
六、各科室因工作需要,需使用公用物品的,必须履行领、借手续。一次性办公用品的领用直接向文书科领取,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领、借贵重办公设备、接待物品和其他办公用品,必须经办公室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领用物品未使用完或借用物品用毕应及时退还文书科,并作好物品退还登记。
七、因个人原因,造成领、借用物品丢失、损害的,由领用人照价赔偿。因保管人员管理不善,致使物品损毁、被盗、遗失的,由保管人员照价赔偿。
八、文书科要按照“日清、月结”的要求,及时清点办公室公用物品,做好登记,每月向办公室分管财务副主任、主任报告使用情况。
采购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原料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采购行为,防范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制度所称采购,主要是指公司外购原料并支付货款的行为。
第三条在建立并实施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度中,至少应当强化对以下关键方面或者关健环节的风险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一)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二)采购计划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
三)采购与验收的管理流程有关控制措施应当清晰,对供应商的选择、采购方式的确定、采购合同的签订、原料的验收等应有明确规定;
四)付款方式、程序、审批权限和与客户的对账办法应当明确。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审批
第四条建立采购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采购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为集团公司市场部,配合部门为销售部。其分别职责为:
市场部:
一)采购计划审批;
二)询价与确定供应商;
三)采购合同的审核与备案;
四)付款的审核。销售部:
五)采购、验收;
第五条建立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逐步实施集中或相对集中采购,以提高采购效率,堵塞管理漏洞,降低成本和费用。
第六条按照计划、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规定的程序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并在采购与付款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建立完整的采购登记制度,加强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采购发票等文件盒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
第三章采购计划与审批控制
第七条建立计划采购制度,采购计划应当与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相适应。在与公司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明确采购品种、质量等级、规格、数量、相关要求和标准、到货时间等。
第八条加强采购业务的计划管理。对计划采购项目,市场部应当严格按照计划执行采购业务;对于计划采购项目,要有完善的审批手续。
第九条原料月度、年度供应计划须向市场部报批。
第四章采购与验收控制
第十条建立采购与验收环节的管理制度,对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选择、验收程序及计量方法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采购过程中的透明化。
建立供应商评价制度,由市场部、销售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包括对所购原材料的质量、价格、交货及时性、付款条件及供应商资质、经营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对供应商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根据原材料的性质及其供应情况确定采购方式。大宗原材料的采购可以采用订单采购或合同订货等方式。
第十二条充分了解和掌握有关供应商信誉、供货能力等方面的信息,有采购、使用等部门共同参与比质比价,并按规定的授权批准程序确定供应商。
第十三条制度原材料验收制度,销售部对所购原材料的品格、规划、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对本批次材料负责。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负责验收的人员应当立即向市场部报备。
第五章付款控制
第十四条市场部、财务部在办理付款业务时,应当对采购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以及采购发票、结算凭证、检验报告、计量报告和验收证明等相关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存底。
第十五条严格履行预付账户和定金的批准手续,加强预付账款和定金的管理。
加强对预付账款的监控,定期对其进行追踪核查。对预付账款的期限、占用款项的合理性、不可收回风险等进行综合判断;对有疑问的预付账款及时采取措施,尽量降低预付账款资金风险和形成损失的可能性。
第十六条加强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的管理,由专人按照约定的付款日期、付款条件等管理应付款项。
第十七条建立不符合标准原料处理制度,并严格履行。第十八条定期与供应商核对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等往来款项。如有不符,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建立对采购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第二十条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在采购业务中的薄弱环节,供应部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加以纠正和完善。
采购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篇5)
为了加强公司基本建设的经营、财务管理,规范采购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公司采购工作效率,使之更好的为公司基建施工提供物资供应保障,根据公司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煤矿自购物资由集团公司设立专职采购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采购工作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综合科严格遵守公司的各种管理制度、采购管理流程,本着服务煤矿基建的宗旨,忠于职守,廉洁自律。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煤矿的所有采购合同进行审核、监督,保证公司所有经济行为的合理性和经济性。计划科负责对采购计划的审批,确保采购行为的合理和采购资金的落实。
3、收集公司基建所需的物资、设备(公司集中控制的)采购需求,编制各期采购计划,上报公司财务科审批并执行。
4、按时完成各期采购计划和零星采购计划,保质保量、及时准确地为基建施工提供采购服务,并就供应的物资的质量、数量、品种规格、价格、交货期等要素及时征求施工单位的意见,改进不足。
5、积极参与集团公司,煤矿组织的大宗物资采购及招标工作,并提交合理化建议。
6、采购合同的签订:
初步确定供应商和待采购物资、设备的市场价格后,集团公司供应科、办公室应及时组织和相关供应商开展关于采购物资、设备的价格谈判,签订采购意向合同、协议。
公司供应科、办公室将采购合同、协议以及采购计划报公司计划科审核,经事前审计、确认其合法、经济后,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签字许可后,和相关供应商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协议。
7、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的原则和注意事项自主、自愿,平等协商是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的基本原则。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的注意事项为:
合同、协议的条款、内容以及履行方式等必须符合法律规范。
合同、协议的规定必须符合公司的利益,或与公司的利益没有抵触。
合同、协议的履行条件及履行方式必须具有完整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不确定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的纠纷。
采购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篇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规范物资采购程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室
第三条 办公室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第二章 计划
第四条任何物品采购前必须由使用部门申报采购计划,部门采购计划须有部门领导签字,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 物品采购计划每月申报一次,于每月3日前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报办公室,对计划外物品办公室有权拒绝采购或办理办入仓手续(经总经理批准的急件除外)。
第三章 询价
第六条 各部门报采购计划前须进行初步询价,并随采购计划一并报办公室。
第七条 单价100元以下,批量300元以下的材料由使用部门和办公室询价;单价100元以上,批量300元以上的材料报集团材料部询价。日常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由使用部门和办公室询价。
第八条 每种物品询价不少于三家并填写询价表,询价表内容应包括品名、品牌、单价、规格、供应商名称、供应商电话等。
第四章 采购
第九条 公司所有物品均由办公室依据按规定程序审批的采购计划统一办理采购。
第十条 采购物品时须由办公室采购人员和使用部门指定人员同时进行,违者每次罚款50元。特殊情况下单独采购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一条 采购必须遵照"货比三家"、"择优择廉"的原则,严禁采购质次价高的物品。如有发现每次罚款100元。
第十二条 所有采购的物品均需开具税务发票。5000元以上物品采购前须签订购销合同,并由总经理批准。不签订购销合同每次罚款50元。
第五章 入仓
第十三条 所有采购的物品均需按规定办理入仓手续并填写入仓单,无入仓单的,财务不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四条 办理入仓时,仓管员应对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进行审验,并与审批单、发票进行核对。物、单、票不符者不予入仓,如仓管员没发现账物不符而被督导室检查发现,对仓管员处以50元罚款。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相关规定如与本制度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总经理或办公室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