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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规章制度(优选5篇)

2023-09-07 12:18:02求职文档

诊所规章制度 (篇1)

一、配备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二、使用专用运送工具,防渗漏、防遗撒,将废物收集送至贮存地点。

三、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四、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按国家规定用浓度400pmm优氯净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五、医用垃圾、输液器、注射器需毁形处理后,用浓度400pmm优氯净浸泡。

六、医用垃圾能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七、做好门诊日志消毒登记制度。

八、做好医疗废物处理登记管理制度。

诊所规章制度 (篇2)

1、用人所长

员工绩效不好,经理常常从员工身上找原因,其实,还应该反省一下自己在人员的使用上是不是存在问题,有没有用其所长,发挥员工的特长。如果用人不善,很难取得好的绩效。要取得好绩效,用人所长是第一。不要安排一条狗去爬树,然后又去责怪它爬得不好,因为狗并不擅长爬树,即便是一条优秀的狗,也很难把树爬得很好,而应该检讨我们自己是否应该安排一只普通的猫去爬树。

2、加强培训

通过培训可以改善员工的绩效,进而改善部门和整个组织的绩效。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当公司出现问题的时候才安排培训,也不是只对那些公司认为有问题的员工实施培训。或者象有些公司那样只对优秀的员工才培训。其实,公司的培训应该是依据企业需求长期的、持续的、有计划的进行。

3、明确目标

我们有没有清楚地告诉员工,他们的工作应该是销量第一?还是服务第一?还是利润优先?或者是三者兼顾。如果员工没有明确的工作目标,那么通常会比较迷惑、彷徨,没有方向感,当然工作效率会受到影响,同时,由于员工没有得到明确的目标指引,员工的努力方向同公司所希望达到的结果难免有所不同。

4、建立绩效标准

清晰的绩效标准可以让高绩效的员工有成就感,知道自己已经达到或者超出了公司的要求,这种成就激励的效果对层次较高的管理人员或者专业人士非常明显。清晰的绩效标准可以使没达到标准的员工有一个努力的目标,知道自己同其他人的差距,从而激发工作干劲,努力完成工作指标。注意:清晰的绩效标准,必须成为公司薪酬发放的依据,才能保证激励的有效。

5、及时监控绩效考评

考评周期可以是一个月、一个季度或者一年。但是,监控应该是随时随地进行的。监控不及时,当然不能获得全面、客观的第一手资料。很容易导致考评之前争表现的现象发生,使“聪明人”钻空子,考评不公平。

6、及时反馈考评结果

在绩效考评刚刚出结果的时候,正是员工对绩效问题最关心的时候,也是思考最多的时候。这个时候反馈效率高,员工比较投入,效果好,并且利于对一些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改进。如果过了这个时期,考评者和被考评者都已经把考评的事放在一边了,效率一定降低;同时,员工会对公司的考评产生不良印象,会认为公司也不重视考评。由于其他工作已经展开,考评反馈也会占用工作时间,对其他工作难免会带来不良影响。

7、帮助下属找到改进绩效的方法

当发现您的下属的绩效不好时,仅仅告诉他/她“你的绩效不够理想”是不够的,重要的是您还应该要指出他/她绩效不好的原因是什么?改进的方法有哪些?

业绩不好的下属一般自己也很着急,但是,苦于找不到原因,也不知道如何改进。问自己的同事担心别人认为自己无知、没面子。请教经理又害怕由于业绩不好挨批评。

这时候,做经理的应该主动找到他/她们,同他/她们分析业绩不佳的原因,并且帮助他/她们找到改善的方法,同时,如果有可能得话,最好提供相应改善的.机会和一定资源支持。经理人能够成功,重要的一点是他/她能指导下属,能够想到、看到、做到下属做不到的。如果管理者本人不能超越员工,员工怎么服她呢?这种情况下,员工多半不会非常努力,业绩自然不会好。

诊所规章制度 (篇3)

1、发热门诊应设置显著标志,防止他人误入。出入口应设手卫生设施。每天应打开门窗对流通风2~3次,每次30分钟。

2、病人由预检分诊护士提供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后,引领至诊室。发热门诊实行一室一患者接诊制,严禁候诊人员多人同时进入诊室。

3、发热门诊医生接诊时,应按防护级别要求戴帽子、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穿工作鞋、工作服、隔离衣等,在接触每个病人前、后或接触同一病人的不同部位前、后必须彻底洗手,或手消毒。当出现疫情时,根据需要穿隔离衣、戴手套、护目镜、鞋套等。

4、空气每天用紫外线照射消毒一小时或用动态空气消毒机消毒,做好记录。每周用75%酒精棉球擦拭灯管1~2次,每月清洗动态空气消毒机滤网或按说明书要求执行。

5、拖布、抹布应分区域、分室使用,标记明确,用后先清洗后置于500mg/L的含氯消毒剂中浸泡30分钟消毒,清水冲净,悬挂晾干。

6、体温计用后先清洗再以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以上,流动水冲净擦干备用。听诊器、血压计、袖带等用后以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75%酒精)擦拭消毒,清水擦拭干燥备用。

7、保持诊疗台、室内环境及物体表面、地面清洁干燥。对患者及家属经常接触的门把手、床栏杆、楼梯把手、餐桌等物体表面,采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剂擦轼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

8、保持诊查床清洁、干燥,若被患者分泌物、体液污染时,及时清除并采用2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生活垃圾及医疗垃圾均按照传染病医疗废物处理要求,使用带有警示标志的双层医疗废物包装物进行包装;锐利器物弃置于利器盒内,达到3/4满时,由专人负责收集,扎紧袋口或密封盒盖,专车密闭运送,集中处理。

9、接诊患者的急救车应保持通风,车内须备有快速手消毒剂、医疗废物容器、包装袋。医护人员防护用口罩、帽子、手套、护目镜、防护服等,保持急救车内清洁、干燥、无污染。被患者分泌物、体液污染时,及时清除并用含有效氯2000~5000mg/L消毒剂擦拭消毒30分钟后,清水擦拭揩干。接诊后的急救车内物体表面、地面须做好终末消毒,采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剂擦拭消毒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

10、发热门诊污染物的处理:医务人员用过的布类隔离衣、护目镜等放入含有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液内浸泡30分钟,由专人进行分类处理;护目镜冲洗擦干备用,隔离衣送洗衣房洗净干燥后,灭菌备用。

11、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下班时,把用后的物品分类,放入指定的容器内浸泡后,再洗手(沐浴)、更衣。

12、医务人员若出现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体征者,应急时隔离,进行医学观察。

诊所规章制度 (篇4)

人员

1、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技术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上海市医疗废物卫生管理规范》、《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并定期做好质量考核监控工作。

2、工作人员衣帽整洁,不戴手饰,不留长指甲。牙科世界报告之医疗服

3、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及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操作时必须穿工作衣、戴帽子、口罩、手套,可能出现病人血液、体液喷溅时应当戴防护镜。

4、每次操作前、后应该严格按“六步法”认真洗手,戴手套操作时,做到治疗一个病人更换一副手套,防止交叉感染。

5、不能把私人物品放于诊疗场所。

6、诊所专职负责人应定期监控质量及制度的落实,定期召开工作人员会议,反馈督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做好记录。

物品

1、物品清洁、消毒、灭菌、保管有一定制度,要为病人负责,定期消毒,定期检查,严格区分清洁区、消毒区和无菌区,包装的灭菌物品保持清洁、完好,应按日期顺序分类存放于固定清洁专柜内,要有明显标签,写明灭菌日期及有效期,各种治疗包、检查包、敷料包应备用齐全、质量合格,以确保医疗安全。

2、凡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

3、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口腔诊疗器械,包括牙科手机、车针、根管治疗器械、拔牙器械、手术治疗器械、牙周治疗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

4、凡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牙科镊子等口腔检查器械,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印模、托盘、口杯等,使用前必须达到消毒。

5、凡接触病人体液、血液的修复或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消毒。

6、牙科综合治疗台及其配套设施应每日清洁、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清洁、消毒。

7、对口腔诊疗器械进行清洗、消毒或者灭菌的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8、无菌用品、灭菌药液启用应注明日期、时间,启封抽吸的各种溶液、棉球、纱布贮槽不得超过24小时,现用现抽,提倡小包装。

9、裸露灭菌后存放于无菌容器中备用的器械一经启用有效期为4小时,过后重新灭菌。如有污染随时更换,开启者签名并注明开启时间。

10、凡不耐热的器械应浸泡于2%戊二醛中10小时以上,使用前用无菌生理盐水冲洗。

11、口腔专用药液应置于避光瓶内,防止污染,用后盖好瓶盖,用完后加药液前应消毒容器。

12、技工蜡块、在膏模型及各种修复体用紫外线消毒。

13、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医疗废弃物按《上海医疗废物卫生管理规范》要求处置。

14、门诊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员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过行隔离、消毒,上报疫情。(对传染病、疑似传染病患者或病原携带者使用过的医疗器械应及时严格处理)。

15、牙科综合治疗台及其配套设施应每日清洁、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清洁、消毒。

16、认真、正确做好每天常规清洁消毒工作,以及每周各环节总消毒工作,并记录。

17、定期做好口腔诊疗器械消毒灭菌的监测与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

环境

1、布局合理,符合功能流程,设有口腔候诊、诊室、技工室、X光室、清洁区、消毒区、无菌区等,各区域整洁,物品分类放置有序。

2、保持室内环境清洁,每天定时用紫外线灯管照射消毒2次并做好记录(紫外线灯每周用75%酒精清洁一次)。

3、每天用含氯消毒液擦拭工作面、治疗椅、操作台、门把,用消毒液拖地。

4、保持流水痰盂清洁,每治疗一个患者后均应冲洗干净。

5、在诊疗结束后对治疗椅水路、管路彻底清洁、消毒。

6、手卫生设备齐全。不用手拧开关、不共用擦手毛巾、不用固体肥皂。

7、环境污染时,随时消毒、处理。

诊所规章制度 (篇5)

一、诊所开业应在所地、乡、镇卫生院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授权单位的监督管理。

二、承担本(地段)的医疗、传染病报告等工作。

三、关心、体贴病人,诊疗认真负责,不能诊治的病人及时转诊,必要时亲自护送到上级医院。

四、处方用药必须安全有效,不得使用过期、失效和伪劣药品,科学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尽可能地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

五、发生医疗事故要在12小时内报告所在地防保机构及卫生行政部门,并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

六、做好门诊工作日记、处方、传染病报告的登记、统计工作。

七、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要戴口罩、帽子、着工作衣,器械要定期消毒,消毒液要定期更换,保证有效浓度,注射要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八、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1.诊所由所长负责领导各项工作。各医护人员应不迟到、不早退,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医疗操作规范,做好本职工作。

2.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值班医师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或请假时必须经所长批准。

3.开展诊疗工作必须做到:看病有登记,开药有处方,收费有票据,出具疾病诊断证明有存根。

4.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5.对高烧病员、重病员、60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提前安排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小儿科、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2.预检分诊制度

1、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4、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5、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6、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3.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二)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4.处方制度

1.医师、医士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

2.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3.有关毒、麻、限剧药处方,遵照“毒、限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国家有关管理药品的规定办理。

4.处方一般不得超过七日用量,急诊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西药和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

5.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配方人签字,检查发药人签字,药价。

6.处方一般用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急诊处方应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7.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未有规定之药品可采用通用名。

8.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n)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9.一般处方保存一年,毒性、药品处方保存二年,药品处方保存三年,到期登记后,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备案后方可销毁。

10.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应报告院长、业务副院长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

11.药剂师(药剂士)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

5.传染病报告制度

1、每个医务工作者是传染病法定报告人。

2、医务工作者在诊治医疗过程中如发现甲类、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炭疽中的肺炭疽、非典型肺炎,应在2小时内,或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并正确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医务工作者在诊疗过程中,如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时,应在6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4、医务工作者在诊疗过程中如发现丙类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5、医院防保人员应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对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按要求时限网上直报。

6、填写专卡和传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写到行政自然村。

7、医务工作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不按要求瞒报、缓报、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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