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奖罚规章制度 篇1
为使各项工作有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实现严格管理,以管理促效益的目标,确保日常工作能够得以正常开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员工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
1、诚实,是员工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以诚实的态度对待工作是每位员工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2、同事之间团结协作,互相尊重,互相谅解是搞好一切工作的基础;
3、以工作为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是每位员工应尽的职责。
二、工作制度
1、上班时间内一律着本店配制的统一工作服,不得在工作服外罩便衣,季节变换统一更换着装;
2、必须保持衣冠整洁,仪表大方,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保持清雅淡妆,不得浓妆艳抹,头发保持干净、整齐,后不过肩,前不过眼,不得披头散发,饰物只限于耳钉、手表;
3、举止要端庄,在见客人和领导时应礼貌问好,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客人嘻戏、打闹,不得在客人面前修指甲、剔牙、掏鼻子、伸懒腰、打哈欠等一切不礼貌的行为。
三、劳动纪律
1、切实做到“十不”
①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②不撤离职守,不串楼层聊天;
③工作繁忙时不看书、报;
④不干私事;
⑤不会客;
⑥不用电话闲谈乱扯;
⑦不在客房内与客人闲聊;
⑧不乱动用客房物品;
⑨不私自在客房内看电视、洗衣服、洗澡、休息;
⑩不私自开客房留宿亲朋好友。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履行岗位职责和交接班手续,防止发生差错,如有发生必须及时报告部门经理,设法弥补。
酒店奖罚规章制度 篇2
1、上下班要守时,不迟到、早退,出入行员工通道。
2、注意仪容仪表及个人卫生,按要求着整洁干净的制服。纽扣要齐全扣好,工牌佩戴整齐,言行举止要检点。
3、上班后要马上到所属楼层报到,不能借口逗留,迟迟不上岗位。
4、服从上级指挥,按时、按质、按要求完成任务。接受检查,纠正错误,不许顶撞或借口推托。
5、同事之间要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团结友爱,互勉互励。
6、上班时间不干私活(如看书、读报、吃东西等),绝对禁止上述情形发生于客房、走廊及工作间中。
7、不准私自使用客房中的设施或无事在房间逗留。
8、上班期间严禁电话聊天,不准在工作间或其他地方闲谈或睡觉。
9、请假需提前24小时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未经批准离岗,按旷工处理。
10、对客人热情有礼、不卑不亢、保持距离、自重自爱。
11、遵守酒店的一切规章制度和部门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希望全体同事互相监督。
酒店奖罚规章制度 篇3
一、 目的
鼓励优秀员工,严肃企业纪律。
二、 奖励
(一)奖励条件
1、积极提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给企业带来较好效益者。
2、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做出显著成绩者。
3、为宾客提供最佳服务,屡受宾客表扬,为企业赢得良好声誉者。
4、修旧利废、降低成本费用做出显著成绩者。
5、保护企业财产,保护宾客及同事安全,发现并排除重大隐患,防止重大事故者。
6、忠于职守,自觉奉献,表现突出者。
7、拾金不昧者。
8、为维护企业利益,忍受羞辱,承受委屈者。
9、在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二)奖励等级
奖励等级分为:通报表扬、企业嘉奖、授予荣誉称号、奖励晋级。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发给一次性奖金。
(三)奖励审批
给予上述奖励时由管理人员填写《员工奖励审批表》,提出奖励理由并签署意见,报公司人事部,由经理审批。
三、处罚
每位员工必须遵守《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中所列条款和规定,严格履行职责,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员工如有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
根据员工的过失程度、违纪次数,过失类别分为:轻度过失、重度过失、严重过失三类。
(一)、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可记录轻度过失一次,并根据当事人所犯过失的性质,酌情给予10元-100元的经济处罚:
1、 无故迟到、早退;
2、 当值时不佩戴工作号牌,不按规定着装,仪表仪容不符合规定标准;
3、 将岗位工服穿出酒店外;
4、 工服不清洁、褶皱、破损、掉扣未及时更换或修补;
5、 当值时扎堆聊天、串岗串位;
6、 非因公在宾客活动区穿行或走动;
7、 使用客用卫生间、及所有客用物品;
8、 当值时唱歌曲、吹口哨、叉腰、插口袋、倚墙靠物、化妆、嬉笑打闹、挖鼻、剔牙、高声喧哗、打响指、剪指甲等;
9、 不使用服务敬语,怠慢宾客;
10、 当值时翻阅书刊、报纸、杂志、画册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1、 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烟头、杂物等;
12、 当值时行为懒散、无精打采、动作缓慢、工作效率低;
13、 在禁止吸烟区吸烟;
14、 因事因病缺勤,未能及时电话请假(2小时之内);
15、 无故或借故不参加饭店组织的业务培训;
16、 在培训课上随意交谈、打闹、不专心听讲或考试作弊;
17、 将个人物品带入工作岗位;
18、 当值时佩带的BP机、手机响闹或裸露工作服之外;
19、 当值时未经批准因私打电话或私自会客;
20、 当值时洗浴、理发或在员工休息室休息娱乐;
21、 不遵守岗位责任制,违反操作规程和服务程序;
22、 不按规定时间用餐、将食品带到非就餐地点食用;
23、 私自带领外单位人员或亲属在员工休息室就餐;
24、 在规定的营业时间内,未能向客人提供服务;
25、 推委或拒绝其它部门正当要求者;
26、 工作场所物品摆放混乱,所属工作区域卫生较差;
27、 当值时吃东西或嚼口香糖;
28、 未经允许给客人小孩喂食;
29、 工作、服务、卫生未能达到规定标准;
30、 嘲讽或模仿客人动作;
31、 下班后在工作岗位睡觉或着便装在宾客活动区内逗留;
32、 接到顾客需服务信息,无适当理由10分钟内未到达现场;
33、 轻度违反《员工手册》等其它各项规章制度。
(二)、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可记录重度过失一次,并根据当事人所犯过失的性质,酌情给予100元—200元的经济处罚:
1、 因个人原因拒不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或工作安排;
2、 办事推诿、不承担责任、耽误工作;
3、 管理人员对违纪现象视而不见、偏袒或说情;
4、 不按规定程序为宾客提供礼貌服务,导致宾客投诉;
5、 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长达15分钟以上;
6、 当值时睡觉、看电视、听录音、织毛活、打扑克、玩麻将、玩电脑、下棋或变相赌博者;
7、 私开客房;
8、 偷看、窥视、骚扰客人私生活;
9、 当值时饮酒或带有酒气上班;
10、偷看黄色淫秽书刊、杂志或国家明令禁止的刊物、书籍;
11、在企业内墙壁、地面、电梯、卫生间、门窗等公共场所乱写乱画;
12、故意撕毁、涂抹饭店张贴的各类宣传品、板报等;
13、未经有关部室批准,在企业内张贴各类横幅、标语、倡议书、通知、启示、宣传品、漫画等;
14、故意毁坏企业配置的公共设施、设备;
15、借故拒绝或躲避参加企业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
16、未通过正当渠道、正当方式,反映意见;
17、在防火要害部位吸烟;
18、擅自移动或拆卸消防器材;
19、向客人索要小费或其它物品;
20、在同事之间、领导之间、员工与领导之间拨弄是非,制造不团结;编造、传播有损企业或员工声誉的谣言;
21、未经批准在员工宿舍或休息室内留外部人员住宿;
22、因个人行为不检点,被有关部门批评教育的;
23、擅自动用专供客人使用的物品和器具的;
24、重度违反企业《员工手册》等其它各项规章制度;
(三)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可记录严重过失一次,并解除当事人与企业的劳动合同:
1、 国家法律、法规、条例,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或拘留审查;
2、 篡改、伪造、销毁原始记录、帐单、凭证、从中谋利,中饱私囊;
3、 偷拿酒店、客人、同事物品;
4、 与客人私做交易、行贿、受贿或有其它不道德行为;
5、 无事生非、打架斗殴、破坏工作秩序;
6、 随意泄露客人信息、企业秘密或尚未在企业内发布执行的各类事项;
7、 违反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指挥造成事故;
8、 因违反国家对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导致宾客或员工食物中毒;
9、 对客人投诉意见进行敷衍、涂改、撕毁、不按时上交;
10、连续旷工2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3天以上;
11、与客人做淫秽性交易,为客人拉皮条或参与此类活动;
12、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其它与工作无关的营利性活动;
13、未经许可私自用酒店食品、饮料、物品免费款待朋友、亲属或免费安排住宿;
14、服务不周造成客人恶性投诉;
1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
16、故意制造、开具各类虚假证明;
17、在病休证明上弄虚作假骗取休息;
18、酗酒、赌博、打架、斗殴、恫吓、吸毒或其它流氓行为;
19、将枪支、弹药及其它伤人凶器、易燃、易爆物品带入酒店;
20、未通过正当渠道、正当方式,反映意见,且不听劝阻,故意扰乱会场、办公秩序或在公共场所、宾客活动区吵闹;
21、故意破坏或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22、严重违反企业《员工手册》等其它各项规章制度。
(四)员工违纪、过失次数以十二个月内累计统计,累计二次轻度过失和二次重度过失或三次轻度过失和一次重度过失,将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五)处理及执行权限
1、轻度过失
第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过失,第三次:最后警告,按奖惩条例执行处罚, 酒店店长有行使权限。三次以上:辞退或开除,按奖惩条例执行处罚,酒店店长核实后公司人事部审批。
2、重度过失
第一次:过失,第二次:最后警告,按上述规定执行处罚,酒店店长有行使权限。第三次:辞退或开除,按奖惩条例执行处罚,酒店店长核实后报公司人事部审批。
3、严重过失
第一次:辞退或开除,按上述规定执行处罚,酒店店长核实后报公司人事部审批。
(六)《过失单》填写及执行处理程序
1、管理人员发现员工违纪时,应立即填写过失单,记录违纪人姓名,违纪时间及违纪事实,交违纪人签字,违纪人拒绝签字时,由违纪人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2、由酒店核准违纪次数及处分等级,交行使处分权限人签字后,分别送达违纪人及所属主管。
酒店奖罚规章制度 篇4
一、仪容仪表
上班一律按宾馆的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个人仪表。制服无污迹,干净整齐,工作时不得佩戴珠宝手饰,除结婚戒指外,不得留长指甲,除有色指甲油,上班按规定化淡妆,保持头发整洁。佩带宾馆规定的发网。
二、工作制度
1、严格遵守宾馆的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必须按领导安排的班次进行工作。如有特殊情况更换班次时,先向主管请示,经同意后方可进行调班。
3、用友善,热情和礼貌的语气与客人讲话,讲敬言,“请”字当先,“谢”字随后,“您好”不离口,切忌家庭用语,同事之间团结协作,服从领导。
4、工作时间内不许大声喧哗,追逐打闹,扎堆闲谈,服务时间不得吃零食,吸烟,不得私自会客,下班后不得在店内游荡,闲逛。
5、不准偷吃、偷喝、偷用饭店物品或使用饭店为客人提供的一切服务设施。
6、绝对服从上级领导,先服从后讨论,不能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
7、IC卡及钥匙由中心统一保管,服务员的楼层卡必须随身携带,不得乱放,严禁转借他人。
8、发现客人遗留物应及时追还给客人,如未能及时追还应上交客房中心,做好记录并保存。
9、不得随便为他人开启客房,必须经客房中心通知后,并验明客人身份方可给客人开门。
三、卫生制度:
1、服务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
2、严格按照客房卫生质量标准及程序清洁卫生,住客床上的绵织品,每客更换一次,保持清洁无污迹。
3、客房内外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无尘、无蝇、无痰迹、墙壁、门窗、灯具、空调进风口滤网无灰。
4、客房茶具一客一消毒,消毒设备专用,茶具不得直接落地,杯内无水迹,无手印。
5、卫生间清洁车配备,洗面盆,浴盆,座便器专用清洁工具,刷子抹布不能混淆使用。
6、工作间物品摆放整洁,卫生干净。
7、从业人员一年进行一次体检,凡五病(肝炎、皮肤病、肺结核、肠炎、痢疾)患者需及时调离。
四、登记制度
1、各楼层设置班日记本,用于登记当日住房,空房及卫生情况,领导通知事项,宾客嘱办事项等。登记要详细、认真、及时,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2、建立旅客住宿登记本,凡来住宿宾客的各方面情况应根据住宿登记单上反映的各项内容逐条如实登记,不得漏填并要保存好,以备后查。
3、建立客房设备损坏维修登记本,及时将客房设备损坏情况,报修情况及修复情况登记备查。
4、楼层每日发放物资消耗要如实反映在“物资日耗表”登记表上,做为发放数量的依据。
5、建立楼层物资明细账,及时将增减物资情况登记入账,每月底清查一次。并把增减情况、原因、库存现有数上报客房部。
五、客房安全防事故制度
1、严格遵守值班制度,注意观察楼面情况,尽快熟悉本楼住客特征,把好安全关。
2、提醒客人将现金贵重物品及时到总台寄存。搞卫生时要搞一间锁一间,不得敞开房间。
3、对来访宾客要核实被访者单位、姓名、房号,并做好访客登记,盯人到位,如被访者不再,不能让来访者单独在房内等候。
4、如果客人要寄存行李,请其道总台寄存。对寄存的行李要标志明显,交接清楚,防止调包错换。
5、凡发现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宾客,必须及时报告客房部和保安部,让公安部门采取安全措施。
6、服务员要勤查客房部,宾客不在房内时和夜间休息后要主动为宾客锁门。
7、注意火灾苗头,值班员加强巡查,一旦发生失火,要沉着、冷静、不慌乱,及时补救和报警(火警电话:119)
8、使用电器时要注意防触电、断路,有危险苗头要及时报告维修,防止出事故。
六、楼层物资保管制度
1、楼层公用物资由各楼长负责保管。每月定期全面清点一次,并将物资增减情况如实反映在清查表上报客房部。
2、客人离开宾馆时要及时清点客房内用具。发现减少后损坏时应及时追赔。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记录下来以备后查。
3、凡楼层公用物资不得随意挪用、外借。如有工作需要应报部门领导,经同意后办理借用手续。
4、送洗、回收被褥时,应与洗衣房当面点清交接,并妥善保管送洗清单,不得遗失,保证数量准确无误。
5、如发现有将公物外流者以一罚十,严重者开除处理。
6、发现楼层物资减少,损坏应及时追查原因,属责任心差遗失、损坏的要照原价赔偿。
7、楼层物资移交时,须有监交人和移交表,并将移交情况如实反映清楚,由交接人、监交人签名盖章。
8、全体人员要树立主人翁思想,加强责任心,爱护一切公物,共同做好楼层物资保管工作。
酒店奖罚规章制度 篇5
为保证宾馆内无违纪、违规现象,并造成不良的影响。进一步加强管理,保证工作的正常秩序,特制定如下规定:
1、提前十分钟到岗,迟到3分钟罚款10元。超过二十分钟按旷工一天处理。
2、换班须提前申请,经主管批准。若出现空岗等情况,由接受换班人员负责,同时对提出换班要求的员工按照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旷工三天按除名处理。
3、宾馆内喧哗、跑动或大吵大闹,一次罚款50元。
4、不服从领导安排,顶撞上级者,罚款100元。
5、不服从管理,消极怠工,待客无理不恭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屡教不改者,予以除名。
6、在工作时间不得携带,使用手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如发现罚款20元。工作期间聊天者,如经发现罚款100元。
7、工作质量不达标,三个项目不合格者必须返工,如拖延或弄虚作假者,罚款100元。
8、因疏忽大意导致宾馆财产损失或损坏,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9、因工作失误引起宾客不满,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10、不团结协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罚款100元。
11、因工作失误引起宾客不满,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12、未经主管部门批准,随意改变或变动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等,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3、散布对全店员工有破坏作用的谣言者,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14、私自带出宾馆、客人或其他员工的财产,发现一次,立即开除。
15、恶意损坏宾馆的工具,物品,设施设备等,按照被损坏物品的实际价值的10倍进行处罚。
16、将宾馆的财产用于个人消费的,罚款50元。
17、在客房内看电视或洗澡,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8、仪容仪表不符合宾馆要求的,罚款10元。
19、下班后或休假时在宾馆无帮逗留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20、将饭菜带出员工食堂,或在非用餐时间吃东西,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