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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治安保卫规章制度(甄选5篇)

2023-09-08 18:00:02求职文档

第一篇:学校治安保卫规章制度

1、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做到人不离岗,岗不离人,准时上班,做好交接班手续。

2、要保管好电警棍、橡皮棍、强光手电等防御设备,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3、身穿制服,仪表端庄,礼貌待人,禁止穿拖鞋。严禁酒后上班、疲劳上班或上班时打瞌睡。

4、学生上、下学期间,维持好校门交通秩序,做好学生疏导工作。

5、明确校园突发事件处理程序,沉着应对、果断处置突发事件,灵活处理应急情况。

6、严格履行来访人员准入、登记手续,认真盘查校门口闲杂人员,了解来校意图,细心观察其行为去向。

7、每天上下学,要开好、关好防盗门,并检查门窗防盗设施是否牢靠。

8、严格执行校园24小时执勤巡查制度,严密监视报警系统及其他监控设备。

9、定期组织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上报安全隐患,建议整改措施,在雷电、暴雨等自然灾害来临之前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10、对进出校园的车辆和物品要核对检查,凭证放行,严禁将非教学用或生活用的危险物品和管制刀具带进校园。

11、要了解校园周边治安情况,做好各种安全隐患的排查,维持好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护好学校财产安全。

12、加强学习,提高职业技能。

第二篇:学校治安保卫规章制度

1、学校保安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保安门卫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保安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保安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保安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安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保安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保安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外来人员因事来校联系工作,保安在问清情况后,向校长办汇报,经同意后放行,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保安要坚守岗位,上岗时衣着整齐,上班期间不饮酒,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楼、实验楼、电教楼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8、在校期间,对学生外出要认真查问、登记,未经许可,不准学生出校园。上课时间学生需外出,必须出具班主任的请假批条。

9、节假日期间,学生不得随便进校,如有要事,须经保安同意,方可进校。

10、要做到政令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和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11、车辆出校前,应示意停车接受检查。外单位机动车未经许可,不得在校内停车过夜。

12、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保安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13、学校保安应当认真履行执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篇:学校治安保卫规章制度

1、师生员工进校应主动出示工作证或学生证,临时住校人员应出示学院办理的临时出入证。并接受校卫队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校卫队员)查验证件。

2、来校联系工作和探亲访友者,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填写会客单,离校时将接待人或被访人签名的会客单交回门卫室。

3、凡来校进修、培训、实习以及修建工程队(修建工程队须与学院签订治安、安全议书)等人员进校要主动出示学院发给或保卫处认可的证件。

4、凡外来借用礼堂、体育活动场地、教室等设施,以及进校做实验、参观等,均需办理有关手续,同时要遵守学院其他规章制度。

5、携带物品出校必须到有关部门开具出门单(公物还须加盖资产管理处印章),并接受校卫队员的检查。

6、任何人不能擅自携带有毒有害、或违害他人生命安全的物品进校,不得携带各类宠物进校园、进宿舍。

7、骑自行车进校者要慢行并有序停放在停车点,骑贵重自行车进校者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或听从校卫队员的提醒放置在安全地带;骑助动车(含摩托车、电瓶车)进校者要注意安全行驶,不允许在校园内飙车,在学生上下课高峰时段要慢行、或推行,并将车停放在停车点框线内。

8、校内机动车(含私人车)需办理《停车证》,校际协作(或办班等)机动车需办理临时《停车证》;其他机动车辆进校(节假日原则上不准进校),均应主动说明原因,并接受校卫队员的指挥(或登记)。

9、货运车辆(含箱式车)出校门(正常上班时间外和节假日原则上不准装货车辆出门)时,应主动出示《出门证》,并停车接受校卫队员验核。出租车一般不得进入校园,黑车、教练车、改制式助动车不得进入校园。

10、各类商品推销人员(含学生)不得擅自在校园内设摊,或在宿舍区兜售。

11、师生员工进校后必须遵守“防火、防爆、防毒、防盗”的原则,确保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的安全。

12、学生会客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至20:30,周六、周日上午8:00至下午19:00。夜间23:30至翌日凌晨6:00进出校门者,必须尊重门卫的检查或主动出示学生证等证件。

13、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保卫处,对违反者视情节作相应处理。对涉及到法律问题者,应按法律程序处理。

第四篇:学校治安保卫规章制度

为加强学校保安员管理,明确保安员岗位职责,规范保安员日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保安员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着装整齐,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二、学校保安员坚持优质服务,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

三、学校保安员必须熟练使用学校的`各种消防器材,爱护学校公物。

四、学校保安员要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师生,服从管理。

五、学校保安员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维护学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学校的设备设施安全。保安员要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一旦发现问题或遇突发事件,要迅速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及时向主管部门和领导报告,防止各种意外发生。

六、学校保安员要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认真交接值班情况,填写值班记录并签名。

七、学校保安员不在岗位上睡觉、喝酒、吃槟榔,不离岗、脱岗,不在岗位上会客或办私事。

八、学校保安员要加强校内四周以及各楼层的巡查。

九、对车辆的管理:

(1)本校教职工和家属的车辆出入,要认真做好登记。

(2)正常上课期间对外来人员必须问清工作单位、姓名及事由后联系被访人,经允许后先登记再请其进入;如遇直接来找校领导的陌生人员,必须与相关领导联系确认后才准予入校;如遇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来我校检查、指导工作,应及时报告校长办公室或与相关处室联系,并指引来访人员进校,指挥其车辆按要求停放。

(3)其它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许进入学校。进入学校的车辆要引导其按指定的地方停放,严禁其车辆乱停;出入学校的外来车辆(特别是货车)要严格检查,出校的物品必须经校领导同意(批条)方可放行。

十、被访人不在学校,要婉言拒绝其进入学校。

十一、学生正常上课期间因事须离校者,要查看并留存班主任或科任教师签字的请假条,然后予以放行;否则,值班保安员承担一切责任。

十二、学校保安员要搞好保安室及周边卫生,要积极协助学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搬运、张贴等工作。

十三、保安人员有事,必须请假,经同意后才许离校,未经同意或自理岗位者做旷工处理,请假后不按时归队的做旷工处理,累计警告三次以上者做自动离队处理。

十四、保安员不服从管理,顶撞主管人员或校领导,或散布谣言、恶意中伤他人的;保安员触犯法律被治安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的,直接开除出校。

第五篇:学校治安保卫规章制度

1、对会见领导的客人要求主动出示工作证、学生证。

2、门卫人员要严格执勤、文明执勤,对出入人员要注意盘查,对出入的车辆要认真检查,对携带公共财物出校门者,没有手续一律不准放行。严格落实来客登记制度,如有意外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随时报告。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规定时间关、开大门;并经常打扫卫生,保持室内外整洁美观。

4、严格落实夜间值班制度,按时对学校情况进行巡查,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5、骑自行车出入校门,必须下车推行。因公(或非因公)机动车辆要求进入学校大门,应主动出示有关证件或说明原因,经值班人员同意后将车辆停放院内指定位置。

6、学校各机房门窗要加固,门锁钥匙由专人管理,不准交给学生开门代替。

7、加强在校学生管理和教育,避免打架斗殴现象发生,如有社会人员参与在校生打架现象,应及时与所辖区派出所联系,进行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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