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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考核制度(优选5篇)

2023-09-09 19:15:01求职文档

小学教师考核制度 篇一

一、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制度

学校把师德师风建设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具体的各项事务均由专人负责,力求做到责任明确,无死角、无漏洞、无空白。

二、师德师风互助制度

学校挑选师德好,业务强,思想道德修养高的教师帮助个别易犯错误、脾气暴躁、性格内向、易冲动自控能力差和刚参加工作的年轻教师,主要从安全、师德等方面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主要是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思想动向,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或不良思想趋向。重大问题必须及时报告校长,并作及时处理。

三、师德师风学习制度

学校利用教师例会,对教师进行师德教育,并组织学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知识,让每一位教职工明白:作为一位人民教师应该努力做好什么,不能做什么,而且每位教师都要有学习笔记。

四、师德师风督促制度

1、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由全体教职工相互监督、学生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并设有公开监督电话。

2、定期听取社会人士对学校师德建设的评议。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开展家长、学生评价老师,老师评价学校行政的活动,多方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制订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

3、学校行政干部、教职工凡发现有教师违纪、违法犯罪现象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的直接工作范围,都必须向学校有关人员反映,凡视而不见,推委纵容、任其发展的,学校将按照情节和后果加以责任追究。

4、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学生一旦自身合法权益受到威胁或侵害要立即举报,争取保护。

五、师德师风考评制度

学校坚持做好每日巡查。每月和每学期的师德考核工作,坚持由学校考核及学生、教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把教职工师德考核的结果纳入教师教学年段岗位考核和教师的职称年度考核内容,与教师岗位聘任、晋职晋级、提干评优等切身利益挂钩。

六、师德师风评议制度

学校在每学期期末放假前或下半年开学前,集中对全校教职工师德师风进行评议,通过教师自我总结剖析和日常工作情况记录,查找学校师德师风管理和教师遵守师德师风规范等方面的不足,制订整改措施,督促落实,提高教师的师德师风水平。

七、师德师风奖惩制度

学校每年评选表彰一次师德先进个人或先进教师。学校每学期评选表彰师德师风优秀教师一次,报告师德师风建设中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作好宣传,扩大影响。如:评选学校“文明班级集体”“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等。

八、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制度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学校将杜绝教师犯罪纳入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杜绝教师犯罪的责任分解给每一个年段或每一位教职工,形成有效的防范机制。

2、认真开展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的教育活动。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师德师风学校制度》,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款、职业道德规范和准则等相关内容。

3、加强教师管理,严格规范教师行为。每位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十项教学禁令。

4、加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强化教师对每一个学生的保护意识。学校结合中小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广泛开展学生自我防范、保护、救护能力的教育活动,重点抓好学生日常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道德修养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5、加强监督、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学校认真执行《师德师风监督制度》,完善校内教职工相互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制度。学校教职工一旦发现有教师犯罪的必须按照《师德师风监督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和报告,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九、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和连带责任追究制度

教职工发生不遵守师德师风规范的行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以下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和连带责任追究:

1、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较重,造成的后果影响较小大的,对当事人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并不得参加评优、晋级和正常晋升工资。

2、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恶劣,构成犯罪事实的,上报上级部门,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小学教师考核制度 篇二

为了进一步改变全体教职员工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教师队伍形象,使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再上一个新的台阶,全面推动教育的创新、改革和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我校依据《师德师风考核评估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方案

依据《师德师风考核评估方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110分—120分为优秀,90分—109分为合格,89分以下为不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分别奖励2—4分(但师德考核总分不得超过120分):

1、与封建迷信、邪教活动等做坚决斗争且成绩突出者;

2、获得师德标兵、爱岗敬业标兵、学习标兵等荣誉者;

3、做学困生工作成绩突出者;

4、教书育人成绩突出者;

5、其它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重大贡献者。

学校将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业务档案和师德师风档案中,作为对教师进行奖惩、聘用以及职务晋升、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计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评先评优依据,并上报上级部门备案。

二、惩处内容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管得分多少,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1、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违反计划生育有关禁止性规定并未改正的;

3、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规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4、严重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

5、违反中小学中小学教师十不准,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6、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经教育不改的;

7、不遵守规章制度,影响整体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8、有其他严重问题的。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三、违规处理办法

凡有违规情形者,取消三年内评职、评优、评骨干的资格。被上级部门直接查处或被媒体曝光,给学校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等情节严重者立即清退。

小学教师考核制度 篇三

师德师风建设是以教学、科研和校园文化建设等活动为载体的,师德建设应该贯穿于教师教育教学实践活动的始终,只有把它们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协调发展,使制度的要求、政策的导向转化为教师个体的自觉行为。为此,我们根据本校实际,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严格考核,实施监督,有力促进了我校的师德建设。

一、评价内容: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依法执教。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先进文化,不发表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

2、爱岗敬业,把教育作为神圣的事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工作期间不做与教育工作无关之事。

3、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每位学生,对学生教育做到严而有格、严而有度、严而有恒、严而有方。

4、严谨治学,钻研业务。以优质教育为已任,主动学习,主动发展,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5、廉洁从教。不乱收费、乱办班,不擅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不向家长索取钱物,自觉维护教师形象。

6、尊重家长。认真听取和采纳家长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妥善处理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之间各种关系。

7、自尊自爱,严于律己。做到言不失师风,仪不失师表,行不失师态,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8、教师间团结合作,互相尊重,与人为善,积极营造和谐氛围。

9、心系学校,顾全大局,发扬主人翁精神,为学校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与评价方法:

1、考评组由校党政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组成,校长任组长。

2、学年末每位教职工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认真总结一年来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找出差距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3、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箱,进行家长、学生评议活动。

4、考评组考核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每位教职工客观地给出评语。经认真考核后,按优秀、合格、不合格给出每位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考核等次,归入个人档案。

三、教职工师德师风评价成绩的作用

1、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考评结果,根据奖优罚劣原则,在教职工年终考核、职务晋升、评优评模等各方面得到体现。

2、师德师风考评结果要作为教师聘用的重要依据。师德师风考评不及格者不得聘用。

小学教师考核制度 篇四

为确保我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____]15号)和《咸安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的精神,结合我们学校 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全面考核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

二、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统筹兼顾,适当倾斜。统筹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待遇,兼顾管理人员、教学人员和后勤人员的利益、适当向教学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要突出体现班主任在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三、成立领导小组

根据上级要求,成立双溪中心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程 平

副组长 :吴 祎 张金霞

成 员: 学校行政人员和年级长

四、考核对象

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包括学校中层管理人员、教师和工勤人员。

五、考核内容

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包括师德考核和履职考核两个方面。

(一)师德考核。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教师对职业的认同感、敬业精神,教师的职业操守和以身作则情况,教师对学生的态度、方式和责任心,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在考核中要明确,教职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妨碍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不得歧视学力弱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并将以上规定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称职的必备基本要求。

(二)、履职考核。主要考核教职工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各学校要根据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分类考核,承担多个工作岗位的教职工按照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分别进行考核。

1、教师履职考核主要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教师专业发展、教育教学效果、班主任工作以及教育教学贡献等方面。

2、其他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履职考核参照其他职责确定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工作量、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方面,重点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提高自身素质、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情况。

六、考核方法

绩效考核工作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工作表现及年度考核述职情况由学校负责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考“德”占考核总量的20%;考“能”占考核总量的30%;考“勤”占考核总量的20%;考“绩”占考核总量的30%。具体考评标准由各乡镇教育组会同学校参考该方案制定

(一)教师绩效考核由学校组织的考核小组和年级组、学科组负责考评。主要考核教师的职业操守、育人成效、专业水平、教学常规、教学效果、教研成效等。

(二)学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绩效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和教师考评。主要考核他们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服务意识、工作效果等方面。

(三)班主任绩效主要由学校考核小组考核。主要考核班主任的班级管理、关爱学生度、学生教育、学生转化、学生评价、沟通家长、教学科研、日常管理、协调利用教育资源等方面。

七、考核等次的确定和结果的使用

(一)学校行政绩效考核等次由总支和本校校长根据该校的行政绩效考评小组的考核得分确定;其他教职工的绩效考核等次由学校根据绩效考核得分确定。绩效考核分优秀(综合考核分为90—100分)、合格(综合考核分为75—89分)、基本合格(综合考核分为60—74分)和不合格(综合考核分为59分及以下)四个等次,优秀率不超过20%左右。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评为不合格: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私自办班或进行有偿家教的;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旷课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的天数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采取罢教等方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二)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及其他工作任务的教职工,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不能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因病事假等离岗超过相关文件规定的,适当扣减基础性绩效工资报教育局批准后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视考核等次发放,要适当拉开分配差距。绩效考核的结果同时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依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象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1、离岗退养人员;

2、一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或病事假超过2个月以上;

3、因工作失职及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

八、奖励性绩效具体项目和各学科工作量系数比例

(一)奖励性绩效具体项目比例

班主任和行政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15%左右,超课时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5%左右,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5%左右,其他综合考核奖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75%左右。

(二)、各学科工作量校正系数指导比例

1、教师教学基本工作量标准暂按《湖北省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鄂政办发[____]112号)执行,即初中教师周课时14—16节,小学教师周课时20—22节。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上下浮动两课时,多出节次按超课时发给津贴。

2、学科工作量校正系数

小学语文、数学为1.2,其他学科为1。

九、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是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教职工正确对待考核,以考核促进学校发展。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召开绩效考核办法的行政会和教师会,指导绩效工资方案的施行。

(三)制定方案,认真实施。结合本校实际,科学制定本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考核工作要抽调原则性强,办事公正,懂学校管理,熟悉教育教学业务的人员参加。并成立三个考评小组:考评组成员原则上由6-7人组成。

1、行政考评组。(张金霞、陈加胜、张远胜、石秋燕、李先平、张远发)

2、班主任考评组。(张金霞、陈夕信、王杰、陈恢家、徐晚仙、张远志。)

3、教师考评组。(张金霞、朱瑞丰、陈加胜、张远胜、陈夕信、周光恩、陈细先。)

考核人员要正确掌握考核标准,公平公正地做好考核工作。

(四)健全制度,完善体系。校绩效工资实施后,要建立考核制度,每年对本校教职工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要积极探索、创新绩效考核的机制与方法,规范考核程序,完善考核内容,不断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在加强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小学教师考核制度 篇五

一、指导思想:

以模范人物为榜样,把师德师风考核过程作为教师不断学习、不断提高、自我约束的过程,激励和发挥全体教师的办学主体作用,继承和发扬师德师风的优良传统,自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努力履行教育教学和科研等岗位职责和任务,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要求:

考核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合理,既重过程又重结果。强调和相信教师的自律和内省,再辅以他律。

三、组织工作:

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小组。赵惠玲、宋爱梅任组长,崔敬伟任副组长,郝建国、杭亚娟、聂金婷、马龙、张彦娜、孙英超、陶红霞、任组员。

四、程序和办法:

师德师风平时考核与学期末考核相结合,每学期汇总一次,由同行、考核组并吸收学生、家长及社会参与考评,考核小组组织实施,并做好考核记录。对教师的师德师风综合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得高于参加考核人数的50%,良好等次以上不低于参加考核人数的80%,合格等次占参加考核人数的15%左右。

考核结果向教师本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归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作为岗位聘任、技术职务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师德师风优秀: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认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职业道德考核总分达到98分以上者均视为优秀。

师德师风良好: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基本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去做,较好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职业道德考核总分达到85分以上者均视为合格。

师德师风合格: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能够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去做,职业道德考核总分达到80分以上者均视为合格。

师德师风不合格:教师在工作中出现与师德规范相悖的情况及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师德不合格。

(1)在工作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在教学和科研中失职,造成不良影响,或受到处分的;

(3)违反学校有关规定,出现有失教师身份的言行,并产生不良影响的;

(4)体罚学生的;其它严重违反公共道德的行为。

(5)违反新市场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的。

对模范遵守师德师风规范,为学校发展、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关心集体、热爱学生、团结同志,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的教师可推荐、评选“师德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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