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工作制度(推荐3篇)
化验室工作制度 篇1
一、原始记录填写制度
1)数据要保持完整性。
2)要用专用的记录表格填写检查全过程,按此记录出具检验结果,字迹清晰、工整。
3)填写记录要按计量法规单位填写。
4)操作者必须在检验记录单和检验结果单上签字,由部门主管审核,并对记录结果负责。
二、化验室药品玻璃仪器、仪器管理制度
1)对常用药品和玻璃器皿,要存放整齐,标签要清晰。
2)各种药品及试剂要分类保管。
3)仪器设备要由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一起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仪器登记。
4)仪器发生故障或损坏等事故立即报告管理人员。
5)每年一次对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及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不能使用的仪器设备提出报废报告,院长同意后处理。对法定的强制检定的器具要定期检定,取得检定证书,不合格计量器上报院领导。
三、检验制度
1)样品按标准方法取样,取样后立即做样,防止样品发生变化。
2)在检验过程中,样品由检验人员保管,保持样品不被污染直至检验结束。
3)在取样前要保持冷冻状态(直至送检前)。发现异常数据后要进行仪器装置、试剂盒方法步骤的检查,并分析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正确处理。
四、化验室安全卫生制度
1)化验室每天要清扫,保持整洁卫生,仪器设备要布局合理,保持干净。
2)检验用的样品要存放整齐,不可乱堆乱放。
3)一切不容物质或浓酸、浓碱,严禁直接倒入水池,以防堵塞腐蚀水管, 浓酸浓碱应稀释到适应浓度后才能倒入下水道。
4)消毒时要认真仔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注意高压灭菌锅的安全使用。
5)检验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洗手消毒,对室内进行全面清理、擦拭和消毒,并做好安全检查,方可离开检验室。
6)化验室工作完毕后,详细检查化验室的门、窗、水、电安全后方可锁门。
化验室工作制度 篇2
1 、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应注明“急”字。
2 、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检查核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3 、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联系,重新检查。
4 、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二十四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5 、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6 、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量控制,以保证检验质量。
7 、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8 、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
化验室工作制度 篇3
一、化验室安全操作制度
1、化验室需装备各种必备的安全设施(通风橱、防尘罩、试剂柜、防毒面具、消防灭火器材等)。
2、对消防灭火器材定期检查,不能任意挪用,保证随时可取用。经常对化验室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保证化验室人员都能正确使用所备的各种消防灭火器材。
3、化验室内各种仪器设备都应按要求放置在固定的处所,不得任意移动。各种标签要保证清晰完整,避免拿错用错造成事故。
4、使用任何一种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和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5、用电、用气、用火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操作以保证安全。
6、化验室发生意外安全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或气源,立即采取措施即使处理,并上报厂领导。
7、下班时,应有专人检查门、窗、水、电、气、报警器等,避免因疏忽大意造成损失。
8、化验室内不准吸烟、吃食物、存放与化验无关的物品。
二、化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1、精密仪器及贵重器皿需有专人保管,并做好相关记录。
2、精密仪器的安装、调试和保养维修,均应严格遵照仪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上机人员上岗前应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3、使用仪器前,要先检查仪器是否正常。仪器发生故障时,要查清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决不允许仪器带病运行。
4、仪器用完后,要摆放到所要求的位置,做好清洁工作,盖好防尘罩。
5、计量仪器要定期校验、标定,以保证测量值的准确度。
6、对化验室内的仪器设备要妥善保管,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养,使之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三、化验室内化学试剂使用管理制度
1、化验室内使用的化学试剂应有专人保管,分类存放,并定期检查使用及保管情况。
2、加强对剧毒、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源及贵重物品的管理将其放在远离实验室的阴凉通风处。凡属危险品必须专人保管。剧毒药品或试剂应存储于保险柜中。要严格领用手续,随用随领,严格控制领用量,并做好使用记录,不准在化验室内任意存放。
3、取用化学试剂的器皿应洗涤干净,分开使用。倒出的化学试剂不准倒回,以免沾污。
4、使用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试剂要先了解其物理性质,再遵守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5、配制各种试液和标准溶液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配完后立即贴上标签,以免拿错用错,不得使用过期试剂。
6、挥发性强的试剂必须在通风橱内取用。使用挥发性强的有机溶剂时要注意避免与明火接触。
7、纯度不符合要求的试剂,必须经提纯后再用。
四、化验室样品管理制度
1、化验室应有专人负责验收样品,并进行登记。样品验收过程中,如发现编号错乱,标签缺损、字迹不清、检测项目不明、规格不符、数量不足,以及采样不合要求者可拒收,并建议补采样品。
2、样品验收登记完毕后,应按规定方法妥善保存,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分析测试。
3、样品测试完毕后,除有特殊要求需继续保存外,要及时将不需要保存的样品处理掉,并彻底清洗处置采样瓶,供下次采样使用。
五、化验室卫生管理管理制度
1、化验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明亮。
2、各组成员每天清除本组各个岗位的工作台、实验台、仪器设备及器皿上的灰尘,保持清洁。室内窗户、墙壁自觉擦拭,保持清洁。
3、分析检测人员在分析结束后将仪器、器皿等排列整齐,清洗干净,一切废物要到入纸篓或废物箱内,并及时处理。
4、化验室卫生划分卫生分担区,实行责任承包到人。对于分担区的卫生要每天清扫,不得留死角。遇大检查时卫生由当日值日人员负责。
5、化验室工作人员上检测岗时,要穿戴好工作服、帽等。
6、将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应马上清扫。
六、化验室蒸汽灭菌锅安全使用制度
1、注意用电安全,锅内水位要在标准水位以上方可通电使用。
2、锅内带灭菌物品不得超过灭菌锅容积的2/3。
3、灭菌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离开,如果因工作需要室内有班组其他工作人员,要予以提醒,并做好看护,以防烫伤。
4、灭菌完毕后要缓慢放气,必须在压力表的指针回到“以后,放气阀完全打开,待锅内蒸气放尽后,方可开盖。
5、灭菌锅的压力表按时送检。
七、化验室废液、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1、化验室的废液、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倾倒,必须按规定处理或收集后统一处理。
2、化验室废液或固体废物处理时,需配备消防器材,防止发生化学火灾。
3、废液储存容器场所应能够保证废物不受自然力和人为破坏。
4、储存容器必须维持密封状态,不泄漏且与废物相容。
5、废液应分类存放,不相容废液不得混合储存,且废物容器上须有明显之标识。
6、特殊废物如高温易燃爆或易腐败之废物应在低温下储存。
7、对于某些废酸废碱要经过中和后在进行排放处理。对汞液的处理要撒上硫粉,形成硫化汞再进行处理掉。
8、对于废弃培养基要高温灭活处理后方可按生活垃圾处理。
9、化验室内设有废液槽、废液必须排入废水池进行转化处理或收集后由有关部门处理,不得任意排放。
八、化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化验室危险化学采取分类保管。
2、需要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化验室负责人根据检测工作需要,每年度提出采购申请,紧急情况时可追加计划,统一报分公司经领导同意批准后(其中剧毒品须经公司经保大队、市公安局审批同意),统一由器材站按采购程序购买。
3、化验室负责人、技术员、材料员、保管员负责对危险化学物品的验收。
4、化验室存放的危险化学品,不宜过多,满足日常分析使用需要即可。分析人员要充分了解所用危险化学品的特性,按要求使用。
5、挥发性强的试剂必须在通风橱内取用。使用挥发性强的有机溶剂时要注意避免明火,决不可以用明火加热。
6、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和使用场所应配备消防器材。
7、危险化学品的存放房间由专人负责,加强管理,经常检查门、窗,做好防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