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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拨付会议纪要(推荐3篇)

2023-03-17 21:56:01求职文档

资金拨付会议纪要(推荐3篇)

资金拨付会议纪要 篇1

各有关单位:

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人员就《余杭区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余政办〔20xx〕152号)中有关20xx年度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有关事项召开了专题会议。与会人员对项目政策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现将讨论明确的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认为:

根据《余杭区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余政办〔20xx〕152号)文件要求,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和区农业局组织了20xx年度电子商务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经部门初审,并经杭州和然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后,杭州黯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25个项目列入本次财政补助项目。

二、会议明确:

1.产业园区补助标准。杭州555电商创意产业园、邮E邦跨境电商园区、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商孵化园等3个产业园区补助按《关于专题调研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会议纪要》(余府纪要〔20xx〕1号)、《余杭区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创建及认定办法》(余商务〔20xx〕27号)、《关于余杭区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余商务〔20xx〕145号)文件中的有关内容执行。

2.税收奖励事宜。杭州黯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继续沿用(余经信〔20xx〕47号)文件税收奖励政策,该公司20xx年度其他相关政策不享受。根据国发〔20xx〕62号文件要求,杭州华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杭州运成包装有限公司、杭州长相知家纺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20xx年度地方留存部分税收奖励政策不实行,享受其他已申请并符合政策的奖励或补助。企业聘用高级人才涉及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不予实行。

3.跨境电商物流费用补贴。跨境电商企业需提供相应的财务报表和建立相应的财务制度。

4.电商村补助事宜。由区农办、农业局会同商务局对电商村进行确认并发文后,拨付补助资金。

资金拨付会议纪要 篇2

为贯彻落实省、市农村公路建设会议精神,20xx年7月30日上午,县委、副县长马宏亮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了“村村通”工程协调会,县发改委主任彭赞清、交通局局长姚民、扶贫办主任李颍、财政局副局长王跃、交通局副局长黄士友等参加了会议。会上,姚民同志汇报了我县“村村通”工程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马宏亮副县长传达了省、市农村公路建设会议精神,与会人员就加强“村村通”工程的资金管理进行了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村村通”工程作为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都要高度重视,务必组织好、实施好。但是,由于资金管理渠道不畅,拨款手续繁杂,资金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县“村村通”工程进度的一大问题,必须统筹解决,加快工程进度,确保“”末“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会议要求:在财政局设立“村村通”工程资金专户,将上级补助资金、财政配套资金、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交通局上缴到县财政调控资金、乡镇配套资金集中汇入专户,统一管理、统一支付。交通局负责审核计量和把好质量关,财政局负责资金筹集与管理,牵涉到发改委、扶贫办配套的项目可实行会签制,减少中间环节,确保施工单位能按时拿到工程款。县“村村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紧制定资金管理的详细方案,规范运作程序。

会议明确:按照县政府“先配套先实施”的原则,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于当年实施的项目,不论其是否在上级下达的年度计划内,只要在GPS项目库内,经乡镇报告、县领导小组会议确认后,即可按工程进度、工程计量,经分管县长批准后从专户中拨付工程款,保证将有限的资金用足用活,稳步推进“村村通”工程。设计、招标、监理、检测等费用可从“村村通”工程资金专户结余资金中予以解决,不足部分及县领导小组办公费用另报县政府解决。

资金拨付会议纪要 篇3

20xx 年2 月22 日,县委书记郝建民主持召开了20xx 年若羌县委财经领导小组第2 次会议。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买合木提·吾斯曼,县委阿里木·阿巴拜克,县委、纪检委书记樊爱琴,县委、政府常务副县长徐凯,县委刘友番,政府副县长邓东升、邵军安,县政协副主席、发改委主任肖勇及王斌、杨松波、李占举参加会议。会议研究了有关经费拨付事宜。现将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

一、会议决定:

1、拨付县武警中队20xx 年超支水电费补助费用1.5 万元;今后如无人员、面积增加等特殊情况,均按此标准给予补助;

2、拨付县广播电视局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场次补贴专项资金2.1 万元;

3、拨付祁曼管委会工程建设资金2 万元,用于支付依吞布拉克矿业加工园区道路、供水、综合办公楼和依吞布拉克镇集贸市场工程监理费;

4、拨付县建设局工程建设资金30 万元,用于支付20xx 年城镇供水改扩建、铁干里克住宅小区饮用水源井建设工程款;

5、拨付县委统战部20xx 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 万元,用于发放宗教人士建设抗震安居房资金补助;

6、拨付县委组织部20xx 年集体经济薄弱村运转补助经费4 万元;

7、拨付县纪检委兑现“双责任制”奖励资金4.6 万元。

二、会议同意:

1、从收取的20xx 年供热管网租赁费中拨付县建设局供热管网工程款10 万元,用于支付胜利路至西环路供热管网建设工程款;

2、拨付县农业局设施农业基地建设资金、农村沼气建设资金,具体由邓东升、阿里木·阿巴拜克审查,经徐凯审核后予以拨付;

3、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及规定为符合条件的爱国宗教人士发放生活补贴费和提高生活补贴标准,具体由阿里木·阿巴拜克牵头组织审查,经徐凯审核后执行;

4、按照机构设置有关程序将县政府采购中心由政府办公室调整至县国资办。

三、会议要求:

县财政局要根据会议意见,充分考虑我县机构增设、公车改革等情况,对提交本次会议研究的20xx 年部门预算重新修改完善后,分送县委财经领导小组成员征求意见后,再提交县委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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