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建设自律责任书(推荐3篇)
廉洁建设自律责任书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公司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保证公司各单位、公司本部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公司党委与基层各单位、公司本部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责任目标
一、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本部各部门负责人,无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基层班子成员、本部部门负责人包保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职工无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三、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追究率达到100%。
责任内容
一、基层各单位领导班子、公司本部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一)贯彻落实上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其职责和任务分工。
(二)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于企业内部管理和生产经营各环节,抓好反腐倡廉教育。
(三)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研究制定加强反腐倡廉的制度和措施。
(四)加强惩防体系建设,落实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强化源头治理。
(五)抓好本单位、本部门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廉洁从业,协助上级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六)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基层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公司本部部门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对所包保及管辖范围人员进行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三)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反腐倡廉的制度和措施。
(四)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五)对本单位、本部门员工不廉洁行为和违纪违法,积极协助纪检监察组织依纪依法办案。
责任追究
对于基层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本部各部门负责人违反责任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追究。
(一)对上级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指示和部署,未贯彻落实或贯彻落实、监督检查不力,给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二)对已发现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不按有关规定报告,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三)对已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瞒案、压案、干扰案件查处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身边工作人员、直接管辖的下属和配偶、子女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
(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经、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七)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恶性事件,以及发生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重大事故的;
(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作风建设“九不准”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
(九)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知情不管的;
(十)私设“小金库”的。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做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上述责任内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廉洁建设自律责任书 篇2
为切实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湖北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鄂发
【20xx】18号,促进辖区党委(党组)(以下简称“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以下简称“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廉洁从政表率等六个方面的主体责任,明确社区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进一步加强X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社区党委每年度至少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并按计划推动落实。
2.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按照“任人唯贤”的原则,选拔一批党风正、素质高、能力强的年轻干部,融入到社区领导班子,纺织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3.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从源头上纺织腐败。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5.纪委重点履行监督责任,维护党的纪律,推进作风建设,查处违法案件,强化对中纪委xx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监督检查,保持反腐高压,关注政治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
二、责任内容
1.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结合当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把党风廉政法规纳入社区学习内容,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
2.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3.不断改进干部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21条意见”,坚决反对“四风”,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4.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健全完善社区公务接待、社区管理、车辆使用管理等相关制度,“三公”经费继续下降。
5.规范管理农村“三资”管理,压缩“三公”经费开支,“三资”处理及发包必须经社区两委会、群众代表大会表决同意后报办事处批准后方可实施。
6.根据上级党委、政府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和安排,分解下达目标。
7.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两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8.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工作、其他业务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9.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主持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0.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把生活会召开的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党工委。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连接从政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对涉及社区班子成员和社区小组长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违法违纪行为,亲自找本人谈话,进行告诫,及时纠正和严肃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社区领导班子成员签书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班子成员自留一份)。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廉洁建设自律责任书 篇3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院长与各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是本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二、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目标,与审判、执行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三、按照县法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组织全员干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坚定人民法院的政治方向。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始终把严明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着力严明组织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
四、要全面落实《廉政准则》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院领导班子成员要时刻做到自省、自律、自重,带头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审判纪律、执行纪律,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
五、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带头反对“四风”,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落实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认真贯彻执行最高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坚决做到不干预、不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六、要积极抓好领导班子、全院干警的廉洁司法教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文化活动,努力形成扶正祛邪、崇尚清廉的浓厚氛围,造就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七、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注重从源头上治理腐败。要积极推进审判管理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完成对审判权、执行权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保证班子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案子不出问题。
八、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及时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发现有案不查、查而不处、瞒案不报的,要严肃纪律,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九、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和“三个不直接分管”及其他制度。对纵容、支持或指使本单位干警违法办案、违法收费、违法罚款、违反财务制度私设小金库或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资金损失、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略影响的,要追究院长的领导责任。
十、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疏于管理,致使分管部门干警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情节较轻的,分管领导要向院党组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受到追究的部门和干警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