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场防火责任书(推荐3篇)
林场防火责任书 篇1
为了有效地预防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不受损失,促进林业持续发展。根据《森林法》,结合学校森林防火工作,学校特制定以下责任状。
一、各班班主任为该班护林防火第一责任人。
二、各班主任要对当前的防火形势引起高度重视,要结合教学工作,合理安排,在本班学生中切实做好有关森林防火知识的深入宣传和普及。
三、各班主任在教育广大学生在做好自身护林防火工作的同时,要教育学生在放学回家后,要告知其家长多看禁火令,严禁野外用火,杜绝山火事故的发生。
四、在重点防火期内,严禁组织学生或学生自行组织外出郊游和野炊,以防森林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严禁组织学生扑火。
六、班主任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要在本班开展火源(如打火机等)清查及校内其他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堵住火源,防止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火警报告电话:12119)。
七、各班在重点防火期内按照学校安排,切实落实“六个一”,即各班上好一节森林防火知识课;办好一期森林防火知识黑板报;给家长写好一封森林防火的信;学生写好一篇森林防火的文章;书写一条永久性森林防火标语;组织学生每人植一株树。
八、凡因班主任重视不够,宣传教育不深入,导致学生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或发生山火组织学生扑火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九、本责任状一式二份,学校、班主任各一份。
十、本责任状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张石门小学(章) 班主任:
林场防火责任书 篇2
为切实加强护林防火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学生护林防火意识,确保师生平安,学校安定,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特同班主任签订本责任书: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班级要完善护林防火安全教育制度,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
二、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学生的护林防火安全教育。充分发挥课堂教学这条主渠道,对学生进行护林防火、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教育。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护林防火知识,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护林防火意识。
三、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山林和其他火灾扑救活动,防止发生不必要的伤亡事故。
四、组织学生参加郊游、登山等户外活动必须报经学校批准。对参加户外活动的学生切实加强安全教育,杜绝带火种入山,注意所在林区设立的警示牌,入山须知等永久性宣传标语。
五、自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如出现事故,属于学生不服从管理,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六、各班根据以上要求,结合班级实际,同学生、学生家长签订护林防火安全责任书。
七、将护林防火纳入班级和班主任工作考核。对措施不力,造成责任事故的,按上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八、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林业部门报告,电话:
班主任:学生家长:
学生:
林场防火责任书 篇3
春季季是火灾多发季节,为切实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学校与班主任、学生、学生家长特签定本防火安全责任书:
一、班主任职责:
1、针对当前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搞好防火安全教育,开展以学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讲清楚森林火灾的危害性,传授相关防火知识。
2、日常教学活动中,自觉地把护林防火的各项具体要求引进课堂,不断提升学生的护林防火意识。
3、利用班会、手抄报等多种形式,对全班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4、要加强常规管理,建立学生在校登记制度,杜绝学生擅自在外的情况发生。请假的学生要与家长取得实际联系,确保学生在校时间不在家,在家时间不在校。与任课教师要通报每天班级的实际人数,每节课的任课老师上课时必须清点人数,如果发现有学生不在校,必须在第一时间向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沟通情况。班主任要及时(一小时以内)与家长取得联系,核实原因,并建立学生不在校档案记录。
二、学生家长职责:
1、学生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家长要加强对学生的护林防火安全监管工作。
2、教育学生禁止带火种进入林区,禁止在野外进行野炊、玩火、燃放烟花炮竹等。
3、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烧荒、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果园枯枝落叶等陋习。
4、在重要节假日、民间祭祀日要自觉服从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服从防火值班人员及护林员的安排,严禁在林区内野炊、烤火、燃放爆竹等行为。
三、学生职责:
1、努力学习森林防火知识。通过电视、广播媒体的报道和课堂活动,将防火知识熟记于心。牢固树立“森林防火,重于泰山”的意识。
2、防火要从自身做起,不随意玩火,不焚烧枯枝落叶,严禁携带火种上山。
3、向学生家长开展宣传活动,教育学生劝阻大人不要随意野外用火。不要烧荒烧地堰,特别是在祭祀时节,不要在林区内及林区边缘燃放烟花爆竹、烧香点烛、焚烧纸钱。
4、同学间要相互监督,对带火玩火的学生要及时向老师报告。
5、学生不具备参与救火、灭火的能力,如发生火灾险情,不要直接参与到救火、灭火的队伍中去,禁止学生擅自进入火场围观,要远离火场,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6、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火监督工作。对发现可能引起火灾的现象和森林火警时,及时向村委会、镇政府报告,或者拨打119电话救灾。做一名合格的“森林防火侦察员”。
凡是违反上述规定,并且造成重大森林火灾事故的责任人,将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等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
班主任(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两县春蕾小学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