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公安禁酒令个人心得体会
我们都知道酒驾是很危险的,给自身带来危险的同时也威胁着他人的生命安全,最近呢,交警部门对于酒后驾驶的行为也进行了严格的检查。
刚看到一个新闻,一男子在交警的示意下进行吹气,这位男子的妻子底气十足的相信并且声称男子根本没喝酒,一起吃的饭,亲眼看着的。
但是结果却令人意外,检测显示该男子属于酒后驾驶,被处以吊销驾照,拘留十日并且罚款,因为这是他第二次酒后驾驶了,该男子说确实是和妻子一起吃的饭,但是在妻子不在场的时候还是喝了一杯酒,因为怕妻子责备,就隐瞒了她。
这下,因为酒驾可是受了不少罚,这种酒驾的行为实在不值得提倡。说到酒精检测,还有一个比较有趣的现象,一般人肯定不知道,就是吃荔枝以后,会检测为酒后驾驶。
不过这也不用担心,在吃荔枝过后十分钟,就会检测正常了,如果恰好就是在车上吃了荔枝,被检测酒驾,也可以对结果提出质疑的,进行抽血检查。
总之呢,酒驾不提倡,要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放在首位。
【篇二】公安禁酒令个人心得体会
根据我的体会,开展调研工作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十个步骤,这些阶段和步骤是开展调查研究的基本脉络。在具体调研过程中,要根据调研题目的大小、紧迫的程度、组织的规模有所取舍。
(一)准备阶段。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开展调查研究,必须把“功课”做在前头,不打无准备之仗。
1.先行学习。主要是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加强理论学习、做好知识储备,重点要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学习掌握党中央、国务院系列决策部署,学习了解调研事项的来龙去脉,学习借鉴与调研事项相关的做法和经验,做到上下左右的情况心中有数。2.拟定提纲。调研开始前,要事先拟定调研提纲,列明需要了解的情况,提纲越详细越好。比如,调研乡村振兴工作,“乡村振兴”是大纲,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是目,每个目下还可分若干细目。调查研究不是搞突击检查,调研提纲要提前发到被调研地区或单位,这样有利于增强调研工作的针对性。3.搜集资料。主要是做到“两个了解”:一是对选定的调查对象要有一定的了解;二是对调查的事项也要有一定的了解,做到心里有底、胸中有数。比如,到市县调研,调研前都应搜集了解所到市县的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基本情况。我感到,深入扎实的前期准备工作,对调查研究至关重要,这些工作看似笨办法、实则是捷径,我们要不怕辛苦、不嫌麻烦,把准备工作做实、做深、做细。
(二)调查阶段。这是调查研究的关键环节,主要任务是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全面掌握“第一手材料”。
4.拉家常。最重要的是和气、亲热、自然,有三个问题需要注意:一是对调查对象要有感情。要真心把基层干部群众当老师,诚心诚意抱着学习的态度,少说多听多问,不懂的事情虚心请教。态度不可太严肃,不要使人感到不好接近。二是对调研事项要感兴趣。感兴趣了才能让人感觉很亲近,才能认真去做、去研究,才不会走马观花、蜻蜓点水。三是提问要简单直白。语言要接地气,有“泥土味”,说大白话、说简单话,问简单问题、具体事情,不要故作高深让人听不明白,也不要油腔滑调让人瞧不起,民族地区还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和习惯。5.讲方法。开展调查研究,每个人的方法差异很大,要找出适合自己的方法。调查方式,可以采取开调查会、座谈会、个别谈话、实地调研、走访等。在完成一项调查任务时,这些方法要结合起来使用。调查中要有主见,要同当地部门取得联系,寻求他们的支持和帮助,调查中要完全独立自主,不要依赖他们。要善于控制局面,听调查对象介绍情况,当他说清楚了、说得差不多了,我们的头脑要清醒,问问自己是不是真的差不多了,没有搞清楚就一定要坚持问下去,不要稀里糊涂跟着别人的节奏走,防止“被调研”,确保调研越客观越好、主观判断越少越好。6.抓典型。这是调查研究最重要、最常用的一个方法。我们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解决问题的办法是根据调查目的,在同一类事物中选择典型来调查,通过解剖麻雀的方式剖析问题。典型选择尤为重要,必须要事先对这类事物有一定的了解。在典型的选取上,好、中、差三类典型都要选,在比较分析中找到之所以好的原因、之所以差的症结,以及由差转好、不断提高的有效途径。需要指出的是,抓典型一定不要被“盆景”“样板”迷住了眼睛,要有自己的观察、自己的判断,看要看到“里子”、问要问到“要害”,分清哪些是“活的思想”,哪些是“包装的典型”,做到“雾里看花”清清楚楚。7.勤记录。说者无意,听者要有心。好记性不如烂笔头,随着年龄的增长,记忆力都在减退。能当时记录的,即应随手记录;当时记录不便的,事后即应记录。特别要注意记录一些观点、理由、数据和老百姓的土话,力求原汁原味、见事见人、活灵活现。8.多讨论。讨论是一个交换信息、深化认识的过程,实质是间接调研。“一个苹果交换一个苹果,每个人只有一个苹果;一个点子交换一个点子,每个人就有了两个点子。”大家一起搞调查,要注意互相交流,白天同群众交流,晚上与同伴交流,特别是调研中遇到的问题要多讨论,通过思想的火花碰撞、观点的相互启迪,达到步步深入的状态。调查研究可以让人进入“场景”状态,精神紧张、集中精力、开动脑筋,平时在办公室思考深入不下去的问题,在调研中一起讨论、挖掘,就会产生新的认识,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9.善整理。对调查得来的材料及时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整理,至关重要。整理工作应该紧跟在调查工作之后,而且最好就地进行。不足的补充,缺乏的增加,发现中间有矛盾的、不确实的,及时问清楚,给予校正,确保调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三)出成果阶段。
这是调查研究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关键是要运用科学思维方法进行“深加工”,确保形成高质量成果。10.形成报告。调研报告是调查研究成果和精华的集中呈现和高度浓缩。调查研究后,重点是要做好调研报告起草、修改和转化应用。起草报告,一定要把握主题、重点突出,言之有物、论证有力,文字准确、生动朴实,结构自由、不拘一格,短小精悍、言简意赅。修改报告,重在对主题、观点、内容进行反复琢磨,加以增、删、改、调的工作,如此反复几次,方能定稿。转化应用,关键是要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政策措施,打通调研从认识到实践的“最后一公里”。好的调研报告,不用长篇大论,关键是抓准了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这是最重要的。邓小平同志在调查研究时,亲自动手撰写的调研报告文风朴实,分析精辟,见解深邃。毛主席曾幽默地说,看邓小平的报告,“好像吃冰糖葫芦”。希望大家的调研报告不要干巴巴的,变成了写讲话、写文件,也要给人有“吃冰糖葫芦”的感觉。
【篇三】公安禁酒令个人心得体会
市局组织各单位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一名执法者,同时又是一名守法者。更知道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禁止酒驾不仅是保护自己,也是是爱护家人,爱护他人的体现,更是展现职能机关执法,遵法的窗口。
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对于一名公安来说,根据单位的有关规定,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
其次,为了公安干警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民警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市局和总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在驾驶公车时,必须带齐双证,签好派车单,坚决杜绝酒驾,加强民警小时工作外的思想和生活管控,从政治,思想,行动展开爱警活动。
自从公安部提出五条禁令后,xx公安局就加大了对酒驾的严管程度,通过组织民警观看警示教育片的形式,让大家在思想上绷劲酒驾这根弦,加强思想意识。还利用基层党支部的作用,逐一对单位爱喝酒,能喝酒的民警谈话,劝其少喝酒、不喝酒,从根源上杜绝酒驾。
近期xx分局民警酒驾的案例就给我们大家上了一堂真实的教育课,就是因为他一时的思想麻痹大意,侥幸心理,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作为家里的顶梁柱,因为酒驾失去了工作,为家人和自己的生活加上残酷的冰霜,现实是残酷的,教训是惨痛的,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为了自己关注自己的口,把捉手中的方向盘。
【篇四】公安禁酒令个人心得体会
全国大事,与我直接有因果关系的,无非是我国实施了更的严禁酒后驾车行动。而孙伟铭张明宝醉驾此案,杭州飙车案,则是“戒酒令”中一个又一个情人顶风违纪的插曲。在网络、电视、报章等媒体长篇累牍的报道下,凄惨的车祸时刻敲打着公众的神经,醉酒驾驶,超速行驶的危害,把人类对尊重生命的意识渐渐地唤醒,激昂愤怒的情绪彻底点燃,要求对肇事者加于严惩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以至于冷静一些法律专业人士理智的声音,也在大众盲目过激的喊杀声中淹没。我非常赞成国家对驾车者拟定的“禁酒令”,倒不是我对酒不喜不贪,其人是驾车二十多年,惨不忍睹的车祸见多了,对酒这东西没有好感。偶有饭局,推杯换盏之际,眼前这根弦时刻绷紧着,有权有丝毫懈担可是,我怎么也不明白,“禁酒令”后,为什么还有一些车辆无视“令旗”横冲直撞,行人战战兢兢躲躲闪闪?是不是跟执法松驰有关呢?且不说,一些傲慢的国家××人员,仗着国家赋予的一点权力无视机动车辆交通法规,就算是一般人,也鲜有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喝点小酒或违个章,反正找找人就行了;也有人财大气粗:不就两个小钱嘛,撞死了人,照样可以用钱摆平,违章算个啥?没钱没权的,只能乖乖受罚。挑战法律权威机构成了权威某些人身份的象征,遵纪守法者成了没本事的代言。于是乎,随意停车,任意变道,乱闯红灯,争道抢先,超速狂飙,醉酒驾车的在本不通畅的公路上轮番上演,人人削尖脑袋投机取巧,规规矩矩惹人耻笑。终于到了这一天,鲜活的记忆以惨烈的方式消失于生命人世,人们不禁要问,难道仅仅迪塞县是肇事者一人的责任吗?重大的类型交通恶性事故都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肇事者事前不法行为都有较多的违纪违章行为,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获得严厉的处罚。试想一下,一个司机,从驾车的那天开始,一有违章,立刻被惩处,不管什么地位什么权力,拘留,罚款,通报,曝光,让违规不再是特权的象征,而是无知优柔寡断的表现,也许,很多的恶性事故不会索性发生,这个世界上就少了许多不明不白的冤魂。为什么一种事情,当以惨烈的方式展露于世人面前时,才能获得关注?为什么那么多人都紧盯着事后的严惩,而没有想过事前的防范?为什么电视上报纸上铺天盖地地对肇事者的谩骂,而鲜有人对现状深刻反思冷静的反思?当然,对肇事者的惩罚是必要的。应当坚持罪行法定原则,而不是制订在公众的“民愤”之上,刑罚针对的是事实之罪,罪的大小不随着“民愤”的大小而改变。“民愤”只能说明人们对交通事故的危害由麻木变得。斯人已逝,生者犹存,我们活着的人,还在参与交通的人,要做点什么,才可以告慰这些逝去的亡魂?也许我们自己也想不通。不要超速飙车,不要酒后驾驶,文明礼让,遵守交通法规,至少,是为了我们自己的生命,促使自己不要沦为并使下一个孙伟民或张明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