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监狱民警心得体会1
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期,有些人在欲望的驱使下,逐渐淡漠了法制观念,在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子女关等面前丧失原则,利用职务之便做出有悖于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原则和宗旨的事情,迈出了罪恶的步子,把自己送入了地狱之门,最终身败名裂,甚至是以生命为代价.
我们一定要从一个个鲜活的案例中深刻剖析、引以为戒.教训是深刻的,令人痛心的,廉政的钟声不时在我们身边响起,作为党员民警,应积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的行为素质能力,不学习思想则无法进步,能力则无法提高,素养得不到锤炼.在开展政治思想和理论学习的同时,还要认真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条令》、《五条禁令》等纪律规范,要用具有典型意义的正面案例和反面典型将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用正面楷模阐释廉政奉公的意义,净化内心、自我激励,用反面典型触动内心,自我审视、自我反省.
二,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两袖清风,清正廉洁,这是每个人最基本的行为准绳.因此,我们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忠诚、正直、勇敢、为民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重,自律,自醒,排除非分之想,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三,要始终保持艰苦奋斗优良传统.近年来,有一部分党员,淡忘了艰苦奋斗作风,贪图享受,热衷于追求个人和小家庭的安乐,抛弃党纪法规,贪污腐化,走上犯罪的道路.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恪守党的宗旨,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始终不渝地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清廉监狱民警心得体会2
发展观是关于发展的本职、目的、内涵和要求的总体看法与根本观点。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党的十六届五种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党的十七大更是决定,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全国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单位,我们从4月1日起拉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序幕,全监民警由此掀起学习科学发展观的热潮。
通过学习,我可以领会到: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处罚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在第一阶段学习活动中,我充分利用单位提供的一切学习的机会,认真学好科学发展观相关的理论,进一步提高了我的思想认识统一自己的思想,转变自己一些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发展观念。通过学习,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我认为:
第一、坚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力维护监管安全稳定。对于监狱而言,安全稳定工作既是第一要务,也是第一责任。尤其是在建国60周年这个极为特殊的年份里,广大干警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更加牢固树立这种意识,把安全稳定工作置于全局工作最突出的位置去思考和谋划。所以广大民警同志要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监管工作中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切实做好监管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监管安全稳定。
第二、坚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周永康同志提出,要把服刑人员的重新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狱工作的首要标准。为此,必须解放思想,开拓教育改造罪犯新途径、新模式。一要做到因材施教。对于不同的罪犯,我们必须采用不同的教育改造方式。有的罪犯,我们只能利用亲情去感化帮教;有的罪犯,我们需要从其平时表现着手,加强鼓励,加强教育;有的罪犯,我们需要平时对其就加强管理,严格要求。二要做到多措促教。教育手段多种多样,我们在教育改造罪犯中需要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增强教育的有效性。通过运用心理学、教育学、管理学、犯罪学等手段教育罪犯,充分调动罪犯接受教育的主动性,实现教育的双向互动。三要从严治教。把教育改造罪犯的成效作为衡量教育改造工作的首要标准,作为民警考核的重要指标,从而使民警更加注重教育改造工作,更加注重教育改造质量,践行国家和人民赋予监狱人民警察的神圣使命。
第三、坚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民警队伍建设。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对于监狱而言,“以人为本”的基本内涵之一就是警察队伍的整体进步。加强监狱警察队伍,是监狱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在监狱,发展的主导力量和各项政策制度的执行者是监狱人民警察,罪犯改造质量的提高和监企改革是否成功由监狱人民警察直接负责。因此,监狱警察队伍整体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的切实提高,是监狱单位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要求。而监狱加强作风建设的主题是监狱人民警察,加强作风建设最直接的要求和方式便是加强警察队伍建设,提高警察队伍的战斗力和纪律性。毛泽东同志曾说过:“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通过加强民警队伍建设,确保改革发展的进程和质量,维护监狱的持续稳定与安全。
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阶段即将结束,通过这一阶段的学习,加深了我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使我更加明白监狱工作的重要性,但是,我深知学无止境,在工作中,我们仍然存在许多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问题,只有加强学习,积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我们整改,我们的监管工作就会更好更快的发展。
清廉监狱民警心得体会3
20__的_作在各级领导的关怀和同志们的支持下,积极肯干、兢兢业业,比较圆满地完成了自己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工作能力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为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总结如下:
一、注重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文化素养
1.强化理论学习。做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就是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无私奉献、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同时,自己也明白自己职业的政策性强,与各种违法行为及阴暗面接触多,面临形形色色的考验,没有很强的法律知识,就难以成为一名合格的监狱人民警察。只有不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经过深化认识,思考归纳,概括升华,使自己在工作中获得的经验、心得体会等成为自身业务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机构成部分,才能推动自身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情况。
2.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自身各项业务素质和水平,争取工作的主动性,具备较强的专业心,责任心。
二、踏实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落实监管措施,确保监管安全
能积极地协助监区主要领导展开工作,努力维护稳定的罪犯改造秩序,顺利确保了“三无”目标的实现。同时也使自己受到了很好的锻炼,自觉在能力上有了一定的提高。
2.廉洁自律,规范执法:
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并在实际工作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改造方针、政策,能做到规范执法,文明管理,执法公平,对自己严格要求,自觉地维护监狱机关的工作形象,不利用公务权力图谋私利,做到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做的事情不做。
在工作中,认真遵守监狱机关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学习虽然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总结出一定的不足。比如讲,开创性的工作开展的不多,有些工作协调的不是十分到位,这些问题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学习,及时改进。作为年轻一代的监狱人民警察,工作经验不足,需进一步的积累,在平日工作中更多的是学习。
在新的一年里,自己有决心继续深入学习党的精神,认真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工作水平,为实现我监稳定的监管改造秩序,贡献自己应该贡献的力量。
清廉监狱民警心得体会4
我监狱出监教育分监区自20xx年七月一日成立以来,出监教育分监区的工作得以不断的发展和逐步完善。参加出监教育的警察有教育科、刑罚执行科、狱政管理科及监区领导及有关专业人员十余人。出监教育工作坚持一边正常编班上课,一边制定完善有关制度,编有《监狱出监教育工作手册》和《监狱服刑人员回归社会指南》,在《监狱出监教育工作手册》中收集了《出监教育实施办法》,制定了监狱出监教育工作流程、出监教育分监区工作规定、工作职责等十五个工作制度及十余种规范运作表格;汇集了服刑人员回归社会后可能涉及的日常生活、婚姻家庭、法律法规、财产保险、****审批等方面有关知识142道问答,为出监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奠定了基础,同时有根据各教师的教案,不断总结完善,认真编写适合我监狱情况的出监教育的专题教案。
一、出监教育以分散管理,集中教育的模式,严格按省局《出监教育》教材及有关精神指示,坚持每两个月开班一期进行教育培训,确保参加出监教育培训率达100%。
出监教育分监区自成立以来,共开展了八期出监教育培训班。参加培训人数为357人,平均到课率95%左右,其中参加第一期教育培训有47人,历时十六天,授课68课时,参加第二期教育培训有75人,历时十六天,授课68课时,参加第三期教育培训有38人,历时十六天,授课68课时,第四期教育培训的有33人,历时十七天,授课68课时;参加第五期教育培训有30人,历时十七天,授课68课时;参加第六期教育培训有65人,历时十六天,授课64课时,参加第六期教育培训有25人,历时十六天,授课68课时,参加第七期教育培训有25人,历时十六天,授课68课时,参加第八期教育培训有44人,历时十六天,授课68课时。八期出监教育共完成544课时,监狱警察授课480课时,外请教师授课48课时,组织外出参观学习人357次,寄送接茬管理教育建议书357份,罪犯出监教育考核合格率达100%。正常刑满释放107人,减刑、假释250人。
出监教育开设有法律知识教育(《劳动法》、《合同法》、《婚姻法》)、择业指导教育(介绍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管理等)、社会人际交往指导教育、婚姻家庭关系指导教育、适应社会心理健康教育、刑满释放、落户安置及依法假释罪犯的有关管理规定、思想品德教育、关生产技术技能培训及从事个体私营经济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请归正人员进行现身归正就业教育、外出参观学习及适应社会生活的模拟训练等十多个内容,长期聘请了刑罚执行科、狱政科、教育科及七监区的有关领导和管教十余人为出监教育授课。
二、克服困难,结合监狱实际,强化对即将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出监教育的现实意义的到位意识,紧扣使罪犯了解形势政策,学习新生知识,巩固改造成果,顺利回归社会的根本任务开展出监教育工作,巩固监狱的改造成果。
出监教育是一个老话题,但也是一个新课题,面临的困难和矛盾较多。出监教育涉及的内容很广泛,仅靠出监教育分监区个别少数人的力量是远远不能完成教育任务的,还必须依靠监狱各有关部门乃至当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也只有走上社会化的道路,才能确保出监教育的实效性,使出监教育与罪犯回归社会后的需要相适应。
我监狱的出监教育是紧紧围绕使罪犯了解形势政策,学习新生知识,巩固改造成果,顺利回归社会的根本任务开展工作的。在参加出监教育的学员中,普遍认为开展出监教育很及时,既体现了国家监狱改造人、造就人的精神实质,又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了各种适应社会、适应生活的指导教育,减少了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时的盲目性,增强了重新生活的信心和勇气。一些服刑人员说:通过法律知识学习和出监适应社会能力的培训,既实实在在的了解社会,为顺利出监奠定了基础,又感受到政府对他们的挽救之恩。纷纷表示回归社会后,一定要牢记教训,遵守好法律法规,坚决走正道,努力学习、努力工作,做一个自食其力的、守法的合格公民,为祖国的发展添砖送瓦。
通过法律法规、生活就业指导、心理健康、职业技术、适应生活模拟运作以及个别教育等形势的有效结合,出监教育收效较好,罪犯反映强烈,听课、发言主动积极,基本达到教学目的。
三、及时查找出现阶段开展出监教育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做到科学规划,落实责任,加大考核力度,制定奖惩办法,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提高出监教育的工作质量和教学水平。由于出监教育还处在探索发展、积累经验的阶段,由于工作起步晚,出现了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有待解决,比如:开展出监教育明显存在经验不足之处、在课程安排有待进一步调整合理、再加上一些监区对出监教育重视不够,在劳动力不足等情况下,没有及时安排刑满释放人员参加出监教育培训班,造成到课率不足100%等等。
目前,在人财物保障尚处于逐步到位的情况下,以后,将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出监教育的运行制度和对各监区的考核奖惩制度,科学规划,落实责任,加大考核力度,制定奖惩办法,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建立符合我监狱出监教育特点的有效工作机制,以确保完成省局下达的出监教育考核指标,切实对刑满释放人员办好出监教育,争取早日建立起出监教育工作的新局面,巩固好教育改造成果,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工作。
监狱民警工作心得体会篇2近年来,随着社会对监狱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媒体与公众对狱务公开的呼声日益强烈,监狱工作面临着挑战大于机遇、形势严于现实、迷惘难于发展的艰难之路。那么,监狱到底要怎样才能发展,才能社会满意、让法律满意、让公众满意、让服刑人员及其亲属满意呢?本人认为监狱发展必须甩掉社会附加的诸多问题,专心经营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刑罚本职,完成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赋与的任务。
正确看待监狱罪犯脱逃和意外事故发生是监狱轻装发展的前提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说的就是人为了自由,什么都可以放弃,什么都可以不顾地去追求自由。以前,监狱还有个罪犯脱逃率的说法,只要不超出脱逃指标,就视为实现脱逃目标,但现在不行了,动不动就要求这个绝对不能、那个绝对不允许,显然有些不符合实际。按心理学分析,罪犯想要逃跑的念头是可以理解的。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不仅承担着罪犯的日常管理教育,还要担负着对罪犯劳动改造的职能,劳动没有工资、生活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消费、身边没有家人亲属的陪伴,枯燥、单调、无味的生活迫使罪犯生出脱逃监狱、实现自由的想法,只是监狱应该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坚决做到防患于未然,尽量确保不发生罪犯脱逃事件。对于监狱管理松懈、防患不当,民警履职不力、玩忽职守等造成的罪犯脱逃必须坚决予以处理,只有如此,才能正警风严警纪,实现监狱工作的科学发展。
监狱意外事故包括罪犯自杀、生产事故等非正常死亡、伤亡事件。有的罪犯因为亲情犯罪悔罪意识强烈,自我感觉活着出监没脸见自己的亲人,改造时不敢面对同犯,不好意思面对民警苦口婆心的教育,该说的道理都说了,能做的防范都做了,但人总是有缺点或疏忽的,一旦发生了罪犯自伤自残甚至是自杀的时候,从上级机关到检察院、从罪犯亲属到舆论媒体,对监狱的斥责、民警的痛恨无以复加,恨不得把所有的监狱人都判刑入狱,试想,如果真是这样,因之而入狱的前民警在监内也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应该由谁承担责任呢?夫妻俩人生活,稍不如意都会出现喝药身死、跳楼自杀的现象,何况是警囚比例远远达不到、防逃防死的基础条件还不完全具备的监狱呢?所以,凡事不能太绝对,要有度,要分清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只有如此,众多的监狱人民警察才能真正投入到敢管、真管的行列中去,社会和谐才会增添更有力的法码。
重新犯罪不能仅靠监狱一家保证,它是个社会性的大问题
首要标准的提出是对监狱工作科学发展的有力要求,降低重新犯罪率是全社会的共同心声,是每个中国公民的心愿,在这里我只想说的是把重新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狱工作的唯一标准不仅太绝对武观,更缺乏科学性。监狱对罪犯承担着管理、教育的责任不假,但它的权力只是囿于高墙电网之间,只能保证罪犯在监内的遵纪守法、认罪悔罪。我们知道,我们国家的发展虽然迅猛有力,但社会保障体系并不是那么完善,尚有几千万人在温饱的边缘挣扎,还有大批的无业人员没有工作岗位、没有救济保障,更何况是刑满出狱、饱受世人白眼的罪犯呢?出监前表现好是基于监狱的教育改造,同时更是基于罪犯活有饭吃、宿有监舍、玩有娱乐、病有医疗的基础上的,出狱后两眼一抹黑,要么有家人的支持、朋友的帮助,要么有社会的资助,一旦一点保障都没有,他拿什么吃饭、拿什么看病就医、拿什么养家糊口、拿什么孝敬老人,所有的这些不能保障,他不去再犯罪才真的没有道理。这正如一名病人,在医院里有医生治疗、有护士调养,但一旦出院乱吃乱喝或没钱看病医疗跟不上时,他能不再犯病或旧病复发?我不敢断言,但我总感觉这和落实以降低重新犯罪率衡量监狱工作唯一标准的要求差不了多少,不是吗?
解决监狱高频率的罪犯医疗纠纷是监狱轻装发展瓶颈的必要条件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发展程度越来越高,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贫富不均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有的罪犯入监前就患有严重的慢性疾病,因为经济原因,不能得到及时治疗,入监后,由于条件所限,病情可能日益加重。还有一些患有性病、传染性疾病及吸毒罪犯送入监内,因为治疗不及时极有可能出现危重甚至是死亡的可能。此时的犯属就会对监狱的治疗提高过高的要求,认为犯人进了监狱,无论得了什么病监狱都要包治包好,还有的罪犯亲属提出使用高档药品、营养品进行辅助保命治疗,甚至还提出到上海、北京等医学发达、技术领先的医院进行治疗。当过高的要求不能得到满足时,有的犯属就会以监狱侵犯人权为由,四处状告上访。对于有的罪犯虽然监狱尽了全力,已经提供了最有力的治疗和抢救措施,但最终还是没能拯救罪犯的生命,罪犯家属仍是不依不饶,要求监狱承担责任,往往在处理善后事宜的时候,动辄就是几万、几十万的索赔,完全把监狱当作敲诈对象。
还有的重病罪犯,虽然符合保外就医条件,但犯属为了逃避高昂的医疗费用,坚决不同意保外就医,一俟发生罪犯死亡事件,就会举家来监闹事,甚至搬动亲属对监狱进行纠缠、围攻,以上网、上访等方式要协监狱,提出无理的赔偿要求,严重阻碍了监狱的正常执法工作,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监狱说到底还是为发展和谐社会服务的,它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承担对罪犯管理、教育、改造的是人民警察,既然是人的管理、教育就难免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失误,正如学校里的教师教育学生、家长教育孩子、医生对待病人那样,总会有不该发生的问题发生、不该出现的事情出现,作为不是万能的监狱人民警察,也要允许犯一点小错误,不是人无完人一说吗?
只有正确看监狱、监狱民警、监狱发展三者之间的关系,监狱才能最终实现健康、良性、循环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也才不会成为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