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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心得体会推荐八篇

2023-04-21 13:06:01心得体会

第一篇:扫黑除恶心得体会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部署了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随后,中央省市相继召开多次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此次专项斗争的力度在近年来的政法工作中是十分罕见的,足见中央对此次专项斗争的重视程度。

县委、县政府对此次的专项斗争十分重视,自接到上级指示后,立即动员全县力量,迅速进入状态,快速投入斗争。我作为县扫黑除恶工作组的一员,更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力打好扫黑除恶这场硬仗,在建设安全稳定、公平正义、良好法治环境的过程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下面,我就近期参与扫黑除恶工作,谈一点自己的心得体会。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核心要义。

黑恶势力的存在,除了严重破坏社会治安外,还有更深刻的政治和社会危害。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铲除社会毒瘤,保障经济发展秩序,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有力举措。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我们要有针对性的加以研究,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治理。我们作为一线工作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统一思想和行动,消除“不敢打、不愿打、不想打”的思想,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确保此次专项斗争的工作目标如期实现,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聚焦打击惩治重点,锋芒对准突出问题。

要按照“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除霸、无霸之乱”的要求,将斗争锋芒指向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当前的涉黑涉恶领域,已经从过去的采砂、建筑等行业,转为向物流、交通等多个领域渗透,还有的构建非法高利放贷平台,延伸黑恶势力犯罪。对此,开展专项斗争要聚焦打击惩治重点,深入排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觉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威胁政权安全、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以及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专项斗争要敢于刮骨疗毒,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不留死角。通过强有力的打击震慑,进一步提升政法系统对社会治安的驾驭能力和管控能力。

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善用法治思维斗争。

以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响应群众呼声、顺应群众意愿、维护群众权益。要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尊重客观事实,坚持依法严惩,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专项斗争,切实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恪守法治的要义,保证不走偏、不变形,保证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四、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深挖彻查“保护伞”。

黑恶势力一般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滋生黑恶势力需要一定的社会土壤。在一些基层出现黑恶势力,背后往往有贪腐的势力,它上面有“保护伞”。因此,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苍蝇”结合起来,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是否有腐败问题,防止就事论事,对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发现一起、查办一起。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层。

在开展专项斗争中,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努力清除侵蚀党和人民健康肌体的病毒,精心选好村、社区两委“带头人”,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筑牢防黑防恶堤坝,巩固党的执政基层。同时,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追根溯源、祛除病根,健全落实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多做打基础的工作,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从根本上、源头上解决问题。

六、立足本职工作,强化责任意识。

作为县扫黑除恶工作组的一员,我深刻地认识到这次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在实际工作中,我会利用工作之余认真学习相关方针政策,提升自身业务素质;立足本职工作,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强化责任意识,认识到自己肩上的重担,时刻提醒自己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振奋精神、合力攻坚,坚决打赢这次硬仗。通过我们的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二篇:扫黑除恶心得体会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践,不少传统的黑恶势力逐渐销声匿迹。不过我们也应看到,在有些地区、行业、领域黑恶之风狠刹不止,甚至滋生了新类型。消除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的威胁和滋扰仍然是当前的紧迫任务。

民有所呼,必有所应。自今年1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依法严惩了一批欺压残害百姓、破坏营商环境、侵蚀基层政权等的黑恶团伙,深挖查处了一批“保护伞”,极大鼓舞了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获得了广大群众的点赞叫好。

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的直接受害者,对扫黑除恶工作最期盼、最有发言权。出重拳、下重手,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用实际行动守护一方安定,扫黑除恶顺民心、合民意,也必然深入人心,有利于整合扫黑除恶的社会力量,形成人人参与的局面,进而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不断夺取新胜利。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扫黑除恶是固本之举,是浚流之措,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既需要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监督渠道,真抓实干揪“李鬼”,运用法治重典“祛魅”,也需要打好持久战,让扫黑除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黑恶势力“人人喊打”,无处遁形。只有形成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人民群众才能真正过上幸福美好新生活。

第三篇:扫黑除恶心得体会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为提高人民积极性,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可出台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对实名或匿名举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现金奖励,根据性质不同给予不同的现金补助,并设置最高奖励。

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坚持团结群众、依靠群众,把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掀起全民扫黑除恶热潮。在对举报人绝对保密的前提下,采取现金奖励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最大程度挤压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在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打好打赢这场硬仗,为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第四篇:扫黑除恶心得体会

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刻不容缓;守护百姓安居乐业,使命在肩。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一场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打响。

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力军,全国公安机关迅速行动、重拳出击、集中整治,并且坚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治理基层腐败问题、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坚决荡涤黑恶,全力守护平安。

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涉案线索实行“三长负责制”,扫黑除恶,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根据中央部署,公安部党委第一时间研究部署,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多次派员赴各地督导检查,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各地公安机关雷霆出击,始终把专项斗争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在这场专项斗争中,线索摸排核查工作是回应群众关切、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的有效抓手。对此,公安部积极建设“扫黑除恶工作平台”,实行“三长负责制”,即对每条线索必须做出有无涉黑涉恶犯罪嫌疑的结论,由公安局长、分管刑侦副局长、刑警队长签字上报,同时,对下级公安机关做出的核查结论不符合事实的,启动“一案双查”,确保所有线索得以及时发现,准确核查。

此外,公安部还会同法、检、司法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检、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通过不断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共同发声,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面对黑恶违法犯罪的新类型、新动向,各地公安机关还因地制宜,针对群众身边的治安乱点、农村黑恶势力和新业态、新领域中发现的黑恶势力,有的放矢,严惩不贷,效果显著。

第五篇:扫黑除恶心得体会

黑恶势力的存在,让不少群众遭受欺压。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场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久治安。所以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保持意见统一,共同努力扫黑除恶。

黑恶势力与黑恶性质犯罪牵涉面广,群众反映强烈,背后所牵扯的各方面势力、利益盘根错节,矛盾也非常复杂隐蔽,想要连根拔起、彻底解决一定要干群齐动手,党政一起抓,群策群力。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我们应该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首先,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我们要深入整顿后进党组织,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顿工作思路,制定整顿方案,细化措施和推进步骤,上下联动推进软弱涣散村党组织转化升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等八项制度,做好日常“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建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求基层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

其次,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基层党员干部要利用下村入户、开群众会的机会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发现问题敢于举报。

总之,基层是扫黑除恶斗争的前沿阵地,基层党员干部应当严格要求自己,坚决守住阵地,坚决把扫黑除恶斗争引向深入,直至取得扫黑除恶斗争的压倒性胜利和建立扫黑除恶斗争的常态化管理制度。

第六篇:扫黑除恶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科学把握当今世界和当代中国发展大势,顺应实践要求和人民愿望,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开启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

今年,党中央做出了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决策部署。这一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是我们每一名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在思想上入脑入心,行动上迅速落实,全力以赴履职尽责,提高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深入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当前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一项重大任务,工商系统肩负着市场监管的重要职责,是扫黑除恶的主战场。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通过建设规范有序高效的市场环境,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担负好扫黑除恶重任。

一是精心组织安排。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日常工作,成为常态化制度化安排,把整治市场乱象,规范市场秩序作为重要工作抓手,作出周密安排,制定详细计划,确保投入足够精力和时间,抓住重点,做出成效。

二是是全体动员,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推动专项斗争向最基层延伸、由党员干部向普通干部和人民群众延伸。努力做到共同参与、全面覆盖,特别是要抓好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市场主体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引导市场开办者和市场主体积极监督不法行为,检举违法违规行为,为净化经济环境,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党员带头示范。充分发挥党员的示范引导和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要带头参与、以身作则、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各部门部署要求,做到以上率下、以点带面,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出先锋表率。

四是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党支部作用,以支部为单位,结合理论学习、集中研讨、会议召集、资料发放等形式,深入群众,认真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宣传推广,用好部门门户网站、报纸杂志、微信平台、支部工作APP等载体,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活动,营造严态势,人人喊打的氛围。

五是坚持惩治和教育相结合,重拳打击黑恶势力。摸排线索,深挖案源,加强部门协作,立案查处一批有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提高震慑力和打击力度,转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果,营造平安幸福的建设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第七篇:扫黑除恶心得体会

20xx年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去若干年来,为了限度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势头,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党和政府持续开展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此基础上,党和政府决定进行新一轮的专项斗争,并且在提法上从“打黑除恶”改为“扫黑除恶”,意味着这项工作在广度、深度、力度上的进一步加强,体现出该项斗争所具有的全面性、彻底性、综合性、协同性等特点。

黑恶势力横行一方、欺压百姓,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严重损害人民的幸福感、安全感和公平感,破坏社会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是社会肌体中的一大毒瘤,必须坚决予以扫除,要打早打小,加强情报收集,精确摸底,除恶务尽。对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应当重视从经济方面进行打击惩处,铲除其经济基础,限度地消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和空间,防止黑恶势力被扫除后又死灰复燃,卷土重来。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公安司法机关可以依法采取挂牌督办、上提一级、异地用警、异地起诉、异地审判、异地执行等措施,以利于排除干扰阻力,保障案件的顺利办理和司法审判的公正进行。

针对黑恶势力产生和发展的深层次原因,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应当做到两个结合:一是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深挖“保护伞”;二是将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黑恶势力为了寻求生存和发展,通过各种手段向政权部门渗透,寻求国家公职人员作为“保护伞”。由于“保护伞”的存在,一方面黑恶势力更为猖獗,更难扫除,另一方面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因此,对每一起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都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黑恶势力向基层政权渗透,与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有着密切的关系。要铲除黑恶势力,必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时要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预防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要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离不开人民群众的举报。人民群众对于黑恶势力最为痛恨,一个地方是否存在黑恶势力,人民群众最为清楚,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加大有奖举报力度,提高奖励标准。惩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协助。人民群众对于黑恶势力既恨又怕,因此,要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以消除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使其积极投身于预防打击黑恶势力行动之中。预防打击黑恶势力行动是否取得成效,人民群众感受最为深切。通过对人民群众进行社会治安满意度调查,可以敦促各部门积极作为,确保预防打击黑恶势力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第八篇:扫黑除恶心得体会

根据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积极开展了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活动期间,充分调动师生、群众,组织开展排查,及时发现黑恶势力犯罪苗头和线索,并将排查中发现的线索及时上报到学校,摸清他们的活动规律和活动特点。学校每周校会、班会、班级微信群等进行了有力的宣传,利用每周一升国旗的机会,进行国旗下的讲话大力宣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提高师生、群众依法同黑恶势力斗争的认识和能力,激发全体师生及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决心和勇气,震慑黑恶势力的犯罪行为。学校还开展了排查整治学生携带刀具进校园和拉帮结派欺凌学生的现象,净化了学校的环境,保证了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

学校还联合了村、派出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打黑除恶斗争合力。结合少先队、保卫处开展校园欺凌整治活动,集中摸排黑恶“头目”和“骨干”,力争将其一网打尽。

学校还在醒目的地方悬挂扫黑除恶的宣传横幅1条,在宣传栏内张贴扫黑除恶的文字资料和图片10余幅,在公示栏内张贴的公告1张,向学生及家长发放明白纸100多份,多方面大力营造扫黑除恶的活动气氛,将扫黑除恶的活动落到实处。

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全校师生认清了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了继续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侵害师生和群众利益的黑恶势力问题得到了有力地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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