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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管理制度(优选5篇)

2023-09-15 18:48:02求职文档

第1篇:门卫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维护校园秩序,确保学校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师生员工正常的生活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校师生员工出入校门应佩带校徽,或主动出示学生证和工作证等有效证件,自觉接受门卫人员的查验。

第三条 凡使用外来务工人员单位应到保卫处统一办理临时出入证进出校园。

第四条 学校及各单位邀请中外专家、学者、宾客来校讲学、出席会议或进行学术交流,外单位来校参观、访问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应事先通知保卫处。

第五条 新闻记者进入学校采访,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经宣传部同意和保卫处批准后,方可进入学校采访。

第六条 禁止商贩、产品推销人员、收旧、拾荒、乞讨等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杜绝衣冠不整者进入校园。校门前严禁停放一切车辆(含非机动车)、严禁摆摊设点。

第七条 携带物品出校门者,须主动接受门卫检查,经门卫登记许可后通行,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或不予放行。携带公物出校门者,需缴验主管部门签发的出门证;携带大件私人物品出校门者,须凭购物发票或相关证明和本人证件。

第八条 任何人不得非法携带枪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确有需要,须出示学校有关单位(部门)证明,经保卫处同意后门卫方可放行。

第九条 学校车辆和本校教职工私家车须凭保卫处制作的“南京邮电大学机动车辆通行证(卡)”进出校园,并主动接受门卫检查。

第十条 学校有关部门有业务关系的外单位(个人)车辆若需经常进出校门或常驻学校的,应持经保卫处审批核发的“南京邮电大学机动车辆通行证(卡)”按照校园交通管理规定进出校园,并主动接受门卫检查。

第十一条 其他外单位(个人)车辆进入校门须主动向门卫说明入校事由,经门卫同意后,凭驾驶证或行驶证换取“南京邮电大学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方可入校。无正当理由者谢绝入校。

第十二条 出租车原则上禁止进校,但如接送病人、携带大量物品或遇到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在乘车人向门卫出示证件、说明情况,经门卫同意后,凭驾驶证或行驶证换取“南京邮电大学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方可进校。

第十三条 各单位(部门)主办或承办重大活动,凡涉及车辆通行和交通管理问题,须事先通知保卫处。来校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车等特种车辆可直接进入校园,门卫应主动疏导交通,并向保卫处报告。

第十四条 非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出入校门时应主动下车,推行进出校门。无牌照摩托车禁止进入校园。

第十五条 门卫在执勤时应坚守岗位、严格管理、文明值勤、热情服务,在遇到师生求助时,要耐心热情,有礼有节。在执勤过程中要积极主动研判外来车辆、人员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妥善处置,并及时向保卫处报告。

第十六条 严禁无关人员在门卫工作区域逗留、闲聊干扰门卫工作。对违反门卫管理制度、寻衅刁难、无理取闹、谩骂、殴打门卫者,执勤人员及师生员工都有权制止。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者批评教育或送交公安机关。

第十七条 仙林校区、三牌楼校区和锁金村校区的学校大门23点至次日凌晨6点关闭,在此期间非校内人员不得进出,校外车辆禁入。

第十八条 凡不遵守本规定,不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妨碍门卫正常执行任务的,校内人员给予通报相关部门,校外人员由保卫处按相关规定处理。情节恶劣,严重影响校门秩序和门卫工作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南京邮电大学门卫管理办法》(校保发〔2007〕2号)和《南京邮电大学关于办理物品出门证、临时出入证、家属出入证的有关规定》(校保发〔2007〕2号)同时废止。

第2篇:门卫管理制度

工人于每晚23:00前回宿舍,超过23:00后进工地的,请工人自己找班组负责人签字确认。为了加强保卫工作,特制定本制度,望门卫、各施工班组及相关人员遵照执行。

1、门卫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严格门卫制度,对现场实行封闭 管理,值班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下棋、打牌等活动。

2、非作业人员、未戴工作卡的、未戴安全帽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现场内的,必须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后方能进入作业场所。

3、准许进入现场的,必须戴好安全帽,并要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4、门卫工作人员在一天24小时中,必须有两人上班(具体人员内部安排), 做好门卫管理工作。

5、门卫必须严格执行工地办公室制定的人员进出制度,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实行来访人员登记手续,到工地推销产品的人员必须到工地办公区内办理事宜,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经办公室同意后,正确佩戴安全帽,方可进入。

6、无送货车、车辆等一律不得进入工地(甲方、市镇领导及本公司员工除外)。

7、送货车辆一律登记车牌、时间及日期,离开时须检查。如有问题及时通知公司负责人。

8、门卫工作人员由工地指派一名负责清点,验收晚上进入工地的材料并及时报项目部办公室。

9、做好工地制定的宿舍管理制度执行工作。每天巡查宿舍最少两次我,如有问题,先警告,若有不听从者,先登记房号,再通知公司负责人。

10、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遇无法处置的意外,应及时报警。

11、各班组退场或移至其它工地的材料、工具等,必须报工地办公室同意, 同时列出物品清单,清单必须有项目部管理人员签字门卫方可放行。

12、做好大门及办公区域的保洁工作。

13、如发现门卫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在岗位的罚款200元/次,一个工地若超过三次的,请门卫工作人员自动提出离职申请。

报警电话:110 急救电话:120 火警:119

第3篇:门卫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体制

1.本公司设专职门卫或由前台接待人员承担门卫职责。

2.对生产工厂、仓库或其他办公、经营重地,建立门卫值班制度。

三.管理内容

1.凡出入本公司人员均须验明身份,对来宾凭介绍人或证件填写来客登记单后才允许入内。来宾离开时,填写离开时间。

2.人员携带物品出门,须凭行政部出具的出门证才予放行。

3.公司车辆、人员在上班时间外出,门卫须过问并记录出入时间。

4.人员因病离开,须将有关证明给门卫交验。

5.门卫记录员工迟到早退时间。

6.门卫负责管理公司办公场所的汽车场、自行车停放秩序。自行车进出办公场所大门均应下车推行。

7.门卫仔细盘查欲进入办公场所的可疑人员,将其劝退,或报安保部门协助处理。

四.门卫人员

1.门卫属公司安保部领导。

2.门卫岗位职责另行规定。

3.门卫的雇佣。

1).门卫岗位可为临时非正式员工,特殊情况为正式员工。

2).门卫不宜招纳退休的人员。为提升公司形象,增加其反应、机动能力,应招聘青壮年担任。

保安安全管理

第一条保安员之职责

①工厂出入口监察:所有出入口必须24小时驻守,下班前必先与接更人员交待清楚,始能离开。

②确定门锁,电子关卡或感应器24小时操作正常。保安员必须定期检查仪器是否操作正常,并保留记录,如发现仪器失效,马上通知上级和维修员,并安排临时警卫措施。

③定期巡逻厂房范围:除了驻守出入口,厂房各部门必须定期巡查,以确定没有闲杂人擅闯或不知明物件混进。防碍工厂安全运作。巡逻时间每小时一次,具体巡逻情况如下:

㈠检查各车间、仓库门窗是否完好、是否关好、上锁。

㈡检查各车间、仓库是否被非法打开、是否有人非法进入。

㈢检查围墙内外有无可疑人员活动。

㈣公司在需要巡逻的位置设置签到箱,巡逻人员巡逻到指定位置后应予签到。保安队长第二天上午对签到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巡逻保安计画得到执行。如在巡逻中发现问题,及时按照《内部紧急联络架构图"进行报告。

④登记所有访客资料:所有来访者必须登记其所属公司、姓名,来访及离开时间,并须得到予访者确认及接待始可放行。按照《人员通行管制安全管理》程式严格执行。

⑤查证所有员工记录:员工之进出工厂,保安员必须查核其工作证,以确定其属。如员工违失工作证,保安员要备案及知会其上级以确定身份始可放行。

⑥查核违禁品:当员工携带物品进出工厂时,保安员有责任查核员工有否携带违禁品如炸药、化学品进入。如有怀疑,当即呈报上级及公安局备案。

⑦对付擅进者及犯罪份子:如发现擅进者及犯罪行为,在个人人身安全情况下,立即制服及通知上级和报警。

第二条保安主管和保安员之任命和训练:为确保有效地执行工厂保安,所有保安员之委任必先通过下列各项入职要求:

①厂方考核其背景。

②无犯罪记录:将保安员个人资料提供到政府保安服务机关办理上岗证,由政府机关审核其是否有犯罪记录,如无犯罪记录后予以发放上岗证。

③体格健全。

④持有认可之保安员许可证或资格。

⑤受过保安员之专业训练。

⑥或曾受聘于专业保安公司或部队。

⑦定期在职训练以加强防范意识。

第一条保安工作指引

①保安员必须先自觉遵守《员工行为守则》内的守则。

第4篇:门卫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 门卫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缩影,是体现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为强化门卫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和保安人员。

二、管理办法

(一) 保安人员要严格遵守执行《保安工作条例》、《保安服务协议书》等规章制度,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客。

(二) 保安人员要做到二十四小时轮留值勤,每两小时巡视巡逻全公司一次。发现违纪、偷窃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和向上级汇报并作好记录。发生治安事件和灾害事故,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变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发现员工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协助处理。

(三) 保安人员必须出门站岗值勤。

(四) 警卫室要保持干净和安静,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不能在警卫室内吸烟。无关人员不得在警卫室逗留、闲聊、嬉笑、打闹、借故刁难、纠缠执勤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值勤人员态度粗暴,不文明不礼貌,故意刁难员工或外来人员,一经发现,将按照双方协议书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 严格执行员工出入制度。当班员工原则上不得离开公司(含工程建设工地),确需外出,应如实填写员工出入证或凭出车单出入。部门经理以下员工外出,须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批;部门经理以上员工外出,须经总经理室审批手续者,保安不准放行。强行外出者,应立即上报人事行政部。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公司,经被访人同意,凭有效证件,准确填写会客单后,佩戴"来宾证"方可进公司;会客结束后,凭被访人签字的会客单,归还"来宾证"后,方能离开公司。外来人员一时没有联系上被访人,可在警卫室内的会客室或指定地方等候。严禁闲杂或与公司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

(六) 公司员工上班时间不得进行私人会客,特殊情况须经所属部门领导同意,但只能在警卫室内的会客进行。

(七) 衣冠不整、穿拖鞋、穿背心、短裤者,不得进入公司内。

(八) 严格执行物资管理规定,任何物资出入公司均需办理有关手续。凡协作单位、施工单位的非本公司物资,进入公司时,需在警卫室登记,末经登记的物资不得放行;凡购买、加工、借用的材料、半成品、工具等物资运出公司须持有财务部出具的出门证,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凡节假日、上班前、下班后,因工作急需外出加工的物资,须经部门经理以上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放行。

(九) 严格执行车辆出入制度,外来车辆进公司需严格检查,作好登记。摩托车、自行车(食堂购菜、送水车除外),一律不得入公司。本公司车辆外出须凭出车单,如无出车单,保安有权拒绝放行。副总经理以上领导除外。车内人员一律凭出门证(副总经理以上车辆除外),否则不予放行。

(十) 严禁代人打卡或仿造考勤或打完卡又借故离开公司。保安要作好违纪违规人员的登记,并及时向人事行政部上报。

(十一) 对违反本制度又不服从保安管理者,执勤人员有权强制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三、附则

(一)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人事行政部。

(二)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5篇:门卫管理制度

为维护好校园的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对门卫工作规定如下:

一、门卫工作人员要凭证文明上岗、认真执勤。保持门卫室及周边环境的整洁,校外人员不得滞留在门卫室。

二、进校人员必须登记挂牌,门卫人员要对来校被访者先电话联系,进校人员离开学校,要有被访者签名。

三、保持大门、小门常关。大门要上锁,小门上插销。车辆进出要及时开关门。学生中途离校,凭班主任或年级组长、政教主任签名的出门单放行。

四、做好校外所有车辆进校登记工作。

五、教工携带学校物品及外单位借用学校公物者出校,必须经总务主任同意后,才能放行。

六、做好报纸、信件、杂志的收发工作,教工订购的物品,到门卫室领取。

七、确保学校上课和下课铃声的准确,时间与北京时间同步。

八、确保学校监控录像图像清晰,时间与北京时间同步。

九、门卫工作人员要做好教学楼、综合楼、行政楼的每天开关门工作,和人员清场工作。

十、门卫工作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证门卫室始终有人执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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